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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生产经营体制

第二节 生产经营体制



农场总结了多年林业生产经营体制的经验教训,从1985年就开始对农场林业体制进行了改
革,突破了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统一经营管理的格局。在一队、四队首先试行兴办职工家庭
林场。家庭林场采取短期造林和长期承包等方式,以营造落叶松用材林为主,一队三号地1985
年总局批为退耕还林地后,兴办职工家庭林场,共验收林地56公顷。1985年以后,农场对各生
产队推行了营林员制度,每队设1 名营林员,负责本队林业管护工作。实行这个制度,效果不
够理想,除家庭林地保护树木生长良好外,其它大部分林地管护不周,林木生长不良,林内小
老树、破腹树、病虫害树较多,林地内被盗伐现象严重。1993年营林员制度被取消,改为谁栽
谁管、一管到底。抓住春秋两季植树的大好季节和每年植树节日,农场组织机关干部、场直单
位农业生产队及在校学生参加的植树队伍,栽种了大批防护林和绿化树木,改善和美化了生态
与生活环境。1990年农场与庆安县林业局界定,将二道欧根河、依吉蜜河和欧根河南岸在农场
境内的1358公顷天然林划规农场所有,农场从此有了天然林。1991年由生产科组织森调队,对
全场境内人工林进行了第一次普查。1999年由林业科组织森调队,对全场境内天然林进行了第
一次调查。通过两次林业资源调查,详细地掌握农场境内的人工林、天然林的全面情况。在充
分摸清资源底数的基础上,结合农场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出农场营造林绿化规划,加快了农场
林业建设速度。使农场大地林网化,展现了荒山披绿装,条条林荫路,营区花果香的生态农业
小城镇新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