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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节 财务管理制度




1986~2000年的15年当中,农场财务管理制度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6~1993年6 月,财务管理制度是执行国家农业、财政两部及《国营农场财
务会计制度》。资产划分为固定资产、固定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资金、专项资产、专项资金
三段平衡的原则,并严格规定上述资金不能相互占用,资金来源要随资金占用形式的变化而变
化。农场计财科统一组织和指导全场的财会工作,计算全场的财务成果,并对国家和上级负责
缴款、借款、接受拔款等工作。生产队是国有农场的基层财务管理单位,行使国有农场授予的
管理权限,实行统一经营,管理本队的财产和资金,搞好财务核算,完成上级下达的财务指标。

第二阶段。1993年7 月~2000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投资从单一国
家投资到多元投资,不同所有制之间的投资和参股也日趋增多,投资人迫切要求从财务会计制
度上明确产权关系,以保护投资人的权益。根据这一情况,财务制度从1993年7 月起进行了修
改,修改后的资产划分为资产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资产有:流动资产、国家资产、无形及递
延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这次财务制度改革的一个
重大突破,就是建立资本金制度,从制度上明确了企业的产权关系,体现了资本保全原则。新
制度根据国际通行会计等式的资本金制度,设置了“实收资本”科目,集中反映了资金投入企
业的资金,是所有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贯彻1996年全国会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垦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提高财会
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推进农垦系统会计业务处理全面电算化进程。按照农垦总局、分局财务
部门的要求,从1996年9 月起农场一部分会计人员分期、分批参加了会计电算化培训班,1997
年初正式成立了铁力农场会计电算中心,主任由李淑华担任,共计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