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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及职能

第七章 劳动工资管理

第一节 机构沿革及职能



1986~1987年6 月,范守增任劳资科科长,孙贯超任会计,傅剑飞、刘振玲、郑志伟任科
员。

1987年6 月,姜振瑛任劳资科长、范守增调任行政办主任。

1988年,李凤军任劳资科科员,刘振玲、郑志伟调出。

1989年,张力君、娄振花任劳资科科员,孙贯超、傅剑飞调出。

1990年2 月,袁忠福任劳资科长,姜振瑛调任场工会副主席。

1991年,范美芹、王桂荣任劳资科科员。

1993年,张力君任劳资科长,袁忠福调任劳动服务公司书记,娄振花调出。

1995年,韩德权任劳资科长,张力君调往辽宁。

劳资科职能主要有四项:1、劳动工资;2、社会保险;3、安全生产;4、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