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工商物价管理

第十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工商物价管理



农场的工商物价管理部门,隶属于“黑龙江垦区绥化工商物价局铁力分局”。

1986年,宋广金任工商物价分局局长。马喜山、孟凡金、赵福芹任科员。

1987年,宋广金调出,王崇琛任工商物价分局局长。

1991年,赵福芹调往北京工商物价局。

1992年,孟凡金调任山东,同年4 月,阮文革调任工商物价分局科员。

1993年6 月,刘加文调入工商物价分局任科员。1994年5 月,邹积学调入工商物价分局任
科员。1996年,王崇琛退休,马喜山任工商物价分局局长。

1997年,工商物价分局改名为:“黑龙江垦区工商物价管理局绥化工商物价管理分局铁力
工商物价管理所”。

1998年6月,马喜山调任绥化工商物价管理分局副局长。

1999年3 月,李秀文任工商物价管理所所长。阮文革任副所长。黄晓燕、李景田、赵佰丽
先后调入工商物价管理所任科员。

农场工商行政管理所的基本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
商户和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经济秩序。管理
中,严格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1991年4 月1 日国务院批准,

1991年4 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六号发布)。

工商行政管理的管辖范围:

1 、对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办理营业执照。

2 、对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商品、产品质量检查和监督。

3 、为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提供信息。

4 、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工商法规教育。

5 、负责个体工商户的会费收缴。

6 、负责企业的合同签证工作。

7 、做好销协、劳协工作。

物价的管辖范围:

1 、对个体工商户商品物价管理,名码标价。

2 、对企业生产的产品价格管理。

3 、价格调节基金的收交。

4 、对各企业价格收费许可证的检查和监督。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工商物价管理所对农场辖区内的市场经济,也逐渐
纳入了规范化管理,极大程度地保护了消费者、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个体经
济、私营经济、非国有经济的快速发展。

工商物价管理所1986年仅有3 人,至2000年扩编为7 人,所长1 人,副所长1 人,工作人
员5 人。平均年龄34岁,大专文化3 人,中专文化4 人。

1990年,随着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在农
场场部中心建立了“农贸市场”,设有46个摊床,其中肉类摊床12个,蔬菜水果类10个,百货
8个,食杂8个,蛋、鸡类8个,商品营业服务24户:其中理烫发4户,修理业2 户,小吃部7户
(回民饭店1 户),修鞋4 户。在国有商服业向民有民营,多种经营转变的过程中拓宽了就业
经营渠道,活跃了市场。1991年被总局授予“先进农贸市场”。

1995年,铁力农场农贸大集(在农场南部与铁力市区联接处)开集营业。每星期六开集,
规模很大、营业项目很多。每集均有上万人进行交易,每年交易额最低达10万元,最高时达50
万元,成为铁力市最大的物资集散交易基地。利用开集之机,农场每年与铁力市政府联合举办
“科普大集”,把农贸大集建成为科技信息交流中心。农贸大集推动了农场、铁力市区及周边
农村的物资集散和信息交流,繁荣了区域经济。

工商物价管理在执法行政、规范管理市场的同时,还注重利用政策帮扶辖区内大力发展非
国有经济。在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交通运输业、商饮服务业等诸行业中,积极宣传法律
法规和国家对企业的优惠政策,扶贫帮困,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排优解难,树立起良好的
国家行政执法人员的光辉形象。1986年,农场辖区内仅有个体工商户54户。至2000年个体工商
户发展到181 户,从业人员达302 人,注册资金达597 万元,年上缴国家工商物价管理费26万
元。个体劳动者协会人员达213 人,农场党委及时成立了“个体劳协党支部”。由工商物价管
理所所长任党支部书记。劳协党支部共有党员32人,开展经常性的党的组织生活。强化了党对
个体劳协的领导,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

  铁力工商物价管理所1988年被绥化管局工商物价局评为“企业经营管理先进单位”。

  1990年,被绥化管局授予“个体工商行政管理先进单位”。

  1991年,被总局工商物价局评为“先进农贸市场”。

  1992年,被绥化管局工商物价局评为“企业管理、合同签证先进单位”。

  1993年,被绥化管局工商物价局评为“物价管理先进单位”。

  1994年,被绥化管局工商物价局评为“经检先进单位”。

  1995年,被绥化管局授予“个体工商行政管理先进单位”。

  1997年,被总局授予“垦区工商系统先进单位”。

  1998年,被总局授予“垦区工商系统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