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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环保生态管理

第三节 环保生态管理




铁力农场环保部门设立于1986年,职能设在基建科,对外称环保办,业务归地方环保局管
理。每年农场向地方(铁力市)环保局交纳环保排污费,上交资金的80%返还给农场,用于治
理排污,单位环境治理等项目。1991年环保职能权属归农场总局,隶属“黑龙江农垦环保局绥
化农垦分局”。农场设环保科,与建设科合属办公,建设科科长兼环保科科长,设专人负责环
境保护工作。

一、污水治理

1996年以前,农场场区没有污水治理措施,采取原始的明排生活污水,自然流失。随着经
济建设的发展,农场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1996年农场投资185 万元修建了北起农场物资科
南至铁力市铁夹河长2 公里排水主干线,同期还投资了18万元建设了教育中心排水干线,治理
了原北山公园假山下多年沿用的积存污水坑。初步实现了场部地区生活污水集中排放,改善和
治理了场部区域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烟尘治理

场部地区各场直企业所有的生产、生活用锅炉均安装了锅炉除尘器,对所有的生活烟尘进
行了综合治理。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质量的提高,农场城镇建设加快了步伐,
楼房增多,场部地区的烟尘治理随之实现了现代化。铁力农场供热站始建于1999年8 月,占地
面积2600平方米,总固定资产投资360万元。拥有10吨热水锅炉一台,4吨热水锅炉一台。总供
热面积达6 万余平方米。管道铺设3000余延长米。覆盖场部地区的机关办公楼、职工俱乐部、
农垦职工培训中心,农场教育中心以及职工商服住宅一至七号楼,供热用户达500余户。

在集中统一供热,建立供热中心,强化场部区域的烟尘治理中,农场场部废除了8 个大烟
筒。在烟尘治理的同时也节约了能源,达到综合利用。

三、生态保护

从建场初期开始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之间,农场整体生态保护意识差,环境生态保护无章
可循。“以粮为纲”扩大耕地面积为农场经营土地的方针,对土地的肓目开垦,对毁林开荒,
对湿地掠夺式耕种,对山川、河流的生态环境等不同程度地破坏,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
影响。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并颁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至此,农场总局、分局也相继下发了通知及具体规定,从而
使农场环境保护纳入法治管理。农场对山川、河流、森林、湿地、土地的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
按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规划细则。“九五”期间,农场的农业开发力度较大,开发水田,
开荒种地,退耕还林、还草、还牧,湿地保护等,凡是涉及到与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开发,都规
定依法逐级上报,上级环保部门立项审批。这一措施有效地杜绝了任何形式的乱垦滥伐,维护
了生态农业与大自然的相对平衡,减缓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举生态旗,打绿色牌,走特色
路,建设美好家园”是农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