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组织干部人事档案
第二节 组织干部人事档案
组织、干部人事档案设在场党委组织部(含人事科),设兼职档案员1 人。1992年以前由
组织部内勤干事张歧凤兼任,1992年张歧凤退休,由林光颖接任。2000年底已存组织、干部、
人事档案1991册,其中:干事人事档案680 册,离休干部档案57册,退休干部档案144 册,党
员档案310 册;党代会资料12卷;上级文件存档8 卷;场部文件(含党委、行政)存档8 卷。
档案存入、储存、调档案阅手续健全完备,严格遵守《保密守则》。调档查阅必须经党委
书记、副书记、主管领导同意,组织部长兼人事科长签批,方可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