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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作概况

第二节 工作概况




一、刑事侦察工作

自1986~2000年期间,共发生刑事案件268 件,破案166 起,破案率为61.94 %。重大刑
事案件发生77起,破案47起,重大案件破案率为61.04 %。追究刑事责任的94人,其中被判处
死刑立即执行的1 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4 人,判处二十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
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47人,收容审查28人,劳动教养6 人。

二、治安管理工作

自1984~2000年,分局处理违犯治安管理案件391 起,拘留590 人,罚款11500 元,警告
40人。处理违反交通管理案件8 起,拘留6 人,罚款400 元,警告2 人,劳动教养3 人。

三、队伍建设

改革开放以后,公安工作的主要任务也发生了根本的转变,面对新时期、新情况、新任务,
加强队伍建设是第一要务。

为加强队伍和班子自身建设,先后制定了“禁酒令,从严治长,从严治警,争创人民满意
民警”等31种工作制度,同时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的职
业道德教育,把为民、爱民、利民的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中去,树立了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
多年来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拒礼拒贿、拒吃请120 余次,折合人民币6.2 万余元,直接为群众解
决实际困难24件次。在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分局不断的获得了各种荣誉。

  1992年,被黑龙江省公安厅授予“城镇公安派出所基础工作”先进单位。

  1995年,绥化农垦公安局授予“五化双优”先进公安分局。

  1995年,绥化管局党委、政法委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1996年,省农垦公安局授予“五化双优”先进分局。

  1996年,绥化管局党委、政法委授予“政法队伍建设”先进集体。

  1996年,绥化农垦公安局授予公安系统“标兵公安分局”。

  1996年,省农垦公安局授予“五化双优”标兵公安分局。

  1997年,绥化农垦公安局授予“五化双优”竞赛活动第一名。

  1997年,省农垦公安局授予“公安目标管理”先进公安分局。

  1997年,省农垦公安局授予“垦区禁毒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1997年,省农垦公安局授予“十佳公仆评比活动”先进单位。

  1997年,农垦总局党委、政法委授予“垦区政法战线学东莱,打基础”先进单位。

  1996~1997年连续两年被省农垦公安局授予“集体三等功”。

  1998年农垦公安局授予“垦区人民满意公安分局”。

  1998年省农垦公安局授予“目标管理”先进分局。

  1995~1998年,政法党支部连续四年被铁力农场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

  共收到感谢信5封,各类锦旗8面。

多年来,公安工作不断的在为企业服务,依照“有法必依,违法必纠,执法必严”的原则,
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了人民的安全,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为农场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