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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在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
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
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
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是:1 、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定
期研究部署工作。2 、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3 、各项措
施落实到基层单位,群防群治形成网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是:社会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控制和逐步
下降,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面貌改观、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改革发开放的新时期,党中央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社会现代
化建设和改革开放顺利进行而实施的重大方针。铁力农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于1993年成
立。由政法委副书记冯淑文(女)任综治办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长李秀文任副主任。1994年5
月马淑文因车祸故去,公安分局局长于春生任综治办主任,林辉任副主任,1996年公安分局局
长宋玉民任综治办主任,1997年林辉任综治办主任。2000年于德河任综治办副主任。1994年、
1995年、1996年铁力农场被绥化分局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场。1997年铁力农场被总局党
委、政法委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场。林辉被总局党委、政法委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
进个人。1998年铁力农场被绥化分局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农场。李永贵被总局党委、政
法委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1999年铁力农场被绥化分局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
农场。2000年铁力农场被总局党委、政法委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农场。

铁力公安分局干警更迭表
(1986~2000年)
表4-19



续表4-19



续表4-19



续表4-19



续表4-19



续表4-19



行事案件发案破案情况统计表
(1986~1999年)
表4-20



续表4-20



人口变动统计表
(1987~1999年)
表4-21



  火灾统计表
(1990~1999年)
表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