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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卫生防疫

第三节 卫生防疫



卫生防疫工作包括流行病控制、公共卫生、食品卫生监督、防疫、计划免疫、初级卫生保
健等。

十五年间经常发生的流行性疾病有:流行性感冒、痢疾、肺结核、病毒性肝炎、出血热、
狂犬病等。流脑、麻疹偶见,天花、小儿麻痹症未有发生过。初级保健工作主要是由卫生行政
部门牵头,全社会参与,从保护环境、讲究精神卫生,改善生存条件,健康保健宣传教育几方
面开展工作。重点预防精神疾病、高血压等老年性疾病和地方病。通过服用亚硒酸钠,食用碘
盐、打深水井等措施,大骨节、地方性甲状腺肿大等地方病已基本消失。

对食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部门从业人员实行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持证上岗。对生产、销售
环境定期消毒,定期集中投放鼠饵。15年中,没有发生过大规模食品中毒和大规模流行性疾病
暴发事件。

计划免疫工作主要在0 ~7 周岁儿童中进行,按照国家计划免疫程序每人一卡,按期接种。
主要接种的疫苗有卡介苗(预防肺结核)、百白破疫苗(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脊髓
灰质糖丸(预防小儿麻痹症),麻疹疫苗等,全部是免费的。除国家计划外,有偿开展乙型肝
炎,森林脑炎(主要是临近森林的生产队人员)的疫苗接种。

有卫生室(所)的单位,由卫生员负责,没有卫生室(所)的单位,职工家属、居民每月
15号集中到职工医院接种。防疫站配有冰箱冰柜,卫生员配备冰包,保存疫苗,保证疫苗不失
效(夏季一天,春秋两天),时称“冷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