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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推行计件工资

第六节 推行计件工资


从1953年开始,改变了过去年度以粮顶工资的分配方法,实行月薪十日一次公休制。1956年
工资制度改革后,改为月薪日记。1957年又根据省劳资会议精神,在全场试行计件工资制。
  这年年初,遵照省农业厅发出的国营农场推行计件工资制度,“应在不断提高生产率的同时,
使国家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有准备、有步骤地进行”的通知精神,春播一开始,在第二生产队
试点,麦收时全场普遍实行。到1958年,因受“大跃进”影响。农场体制变动等原因,又恢复了
月薪日记等办法。
  在历时一年的计件工资过程中,大体有以下几点经验:
  1.工作效率普遍有所提高。第二生产队五月中旬实行计件工资后,畜力播种较五月上旬的
劳动生产率提高了25%。夏友满机车组,在耙地、春播、镇压等生产过程中,按标准作业量计算,
平均超过定额20%。
  2.随着工作效率的提高,职工工资也相应有所增加。麦收期间,赵有甫机车组在实行计件工
资期间,工资提高65%,其中延长作业时间在内。如按8小时计算,也提高50%以上。
  3.促进了增产节约,成本下降,从春播到麦收,生产成本比上年同时期降低了3—5%。
  4.职工能自觉地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更加积极主动。过去队长分配工作,有的斤斤计较、拈
轻怕重。推行计件工资后他们主动找队长要工作,找重活干。
  但是这种工资制度,只能把作业的数量和质量与劳动报酬结合起来,而不能把劳动报酬与生
产经营成果结合起来。工人关心的是如何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定额,多拿工资,结果出现了劳动
效率提高而作业产量没有相应提高的现象。实践证明,计件工资制不能完全适应农业生产周期
性长这个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