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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贯彻“八字”方针 改善经营管理

第六节 贯彻“八字”方针 改善经营管理


1960年冬,党中央发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和“关于人民公社当前政
策问题的紧急通知”,随后也颁发了“二十条”和“六十条”。这些指示和政策,对于纠正“大
跃进”中的左倾错误,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各项事业顺利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使农场
经济进人稳步发展阶段。
  一、两次调整 管理体制初步定型
  1961年,实行总场、分场、生产队三级管理,三级核算制。总场下设五个分场,31个生产队,
各自计盈亏。从此,各分场生产队纷纷办烧酒、编织、制粉条等工副业生产项目,在扩大财源、
增加收入方面起了一定作用。但是在一个耕地不足7万亩的小小农场(这里不包括1961年秋交县
的粘鱼沟畜牧场)设立三级管理的大架子是不相适应的,不可避免地发生领导层次增加,非生产
人员过多,管理费用加大等问题。更重要的是原来一些熟悉生产管理的基层干部,大部分成了分
场领导,减弱了生产队领导力量,经过一年的实践证明,这种体制弊多利少,不利于发展农场经济。
  1962年秋,肇源农场划归省农垦厅后,将三级管理改为二级管理,取消分场建制,全场整编为12
个生产队,压缩了非生产人员,部分机关干部充实到基层任职,从此农场体制基本定型。
  在调整农场体制的同时,还精简了职工队伍,这项工作自1962年开始,延续到1964年秋,精简
的对象为1959年以后来场的自流人员,双职工中的女同志和少部分病残职工。
  二、推行“四包四定”责任制
  “四包四定”生产责任制是1962年开始实行的。具体内容是生产队对农场实行“四包”
(包产量、包产值、包费用、包工额),农场对生产队实行“四定”(定地块、定人员、定农机具、
定供应),生产队对职工实行利润和超产分成。
  在利润和超产分成方式上,采取上死下活的大包干形式。即对农场上交任务粮、种子、饲
料是死的,口粮、工资是活的。在总产中扣出任务粮、种子、饲料后,多余多吃,少余少吃,超计
划产量的部分全奖给职工。增收不增加任务,减产不减少任务。这种制度只推行了2年,没等对
它很好的总结就取消了。
  1964年初,推行班组核算,在计划利润内提取奖励,这种办法没等到年底,在进行面上社教时
即自行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