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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清队”和“深挖”

第三节 “清队”和“深挖”


1968年,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肇源农场下放归地方管理。肇源县革委会随即派大批干部充
实机关各职能部门,改组了农场革委会,原来负责人居副。
  4月20日,新组建的革委会召开扩大会议,部署清理阶级队伍和深挖“三特一叛”运动,要求
狠反右倾,各单位成立清查小组,设立“牛棚”,对“有问题的人”,要隔离审查批斗,从此“延
安公社”的一些主要骨干和持不同观点的干部,被当做“牛鬼蛇神”关押起来。
  11月,又展开了“反右倾、抓班子、揭盖子,解决领导权问题”的斗争。又有一部分基层干
部,被打成“漏网走资派”。
  这场运动,人为的制造了“武装暴动”,“反革命纵火”和“右倾翻案”三起冤假错案,共
有120多人受株连,90多人遭毒打,其中5人致死,造成了农场历史上的一场大悲剧。被打成“死
不改悔走资派”的原农场场长马敏遭到了残酷地摧残折磨,肉体和精神受到了挫伤。被关押的
人直到1969年4月初,解决清队工作扩大化时,才获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