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全面兴办家庭农场
第五节 全面兴办家庭农场
1984年,农场以兴办家庭农场为主,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家庭农场的性质是:全民所有、
家庭经营、定额上交、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家庭农场场长具有法人地位。从此,企业吃国家“
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弊病开始扭转,生产结构向着合理化发展,劳动者的积极性
得到较好地发挥。
家庭农场的组合形式有:
1.联户家庭农场:它的特点是:土地、机械相对集中,由少数人承包,占总耕地面积的70%
以上,联户家庭农场主要种植小麦、大豆。
2.独户家庭农场:是分田到劳,每个劳动力平均耕地18亩,主要种植玉米、高梁、水稻等农
作物和向日葵、甜菜等经济作物。还有少量的畜牧饲养业和水产养殖业等专业户。
1984年共办起家庭农场732个,1985年发展到860个。1985年农场又将生产队的农机具、车
辆等固定设备按净值转让给家庭农场。
兴办家庭农场后,职工的身份不变,工资级别保留,调整工资,调转退休以及公费医疗、计划
生育等劳保福利仍然有效。
兴办家庭农场后,生产队一级的职能,由过去的行政指挥型转变为协调服务型。由于家庭农
场刚刚兴办,在经营管理、技术管理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还不能独立,所以生产队一级仍行使着繁
重的管理职能,担负着全民两个文明建设的双重任务。
兴办家庭农场2年来,由于连续遭受严重涝灾,和家庭农场的自然条件、管理水平、土地规
模的不平衡,带来了收入的不平衡,出现了许多经营有利,收入较高的家庭农场,也出现了许多亏
损挂账户。2年来,农场经营亏损114万元,再加上家庭农场挂账,资金回收不上来,造成农场经济
十分困难,几乎到了难以维持再生产的拮据状态。这对下一步怎样办好家庭农场,理顺关系,完
善措施,提出了迫切要求。1985年底,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国营农场工作会议,对家庭农场提出
了“稳定、完善、提高”的方针,为农场进一步搞好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了新任务,指明了前进方
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