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公路运输及管理
第三节 公路运输及管理
公路运输,是农场的主要交通方式。1955年以前,主要是畜力车辆,其任务是场内生产,和农
闲时间外出拉脚搞副业。冬季常往返于农场、吉林省大安之间。冰上运输时有翻车、砸漏、惊
马毛车等事故发生,1956年购进了三台依法汽车,为农场交通运输增加了力量,再加上农用胶轮
拖拉机,运输压力有所缓解。到1966年底,汽车增加到6台,胶轮拖拉机7辆,但因车少活多,畜力
运输仍是不可缺少的运输工具。1972年后,增加了国产解放车。到1985年底,全场共有汽车11台,
其中10台解放,一台南京嘎斯。另外还有一台龙江客车和两台北京吉普车,为群众旅行和指挥
生产服务。
在运输管理方面,1961年成立了汽车队。设队长一名,统计兼油料保管员一名。1964年,这
个车队是有任务就出车,完成任务多少无记载,也不讲成本核算。其费用在年底决算时往各单位
一摊就算了事。1965年才对运输管理制定些有效的规章制度,对汽车实行计划运输。但是这些
制度没等总结完善,“文化大革命”时又全部废弃,造成汽车修理保养不及时,再加道路条件差,
运输效率极低。
1973年对汽车实行了计划管理。制定了运输定额指标,编制月、季运输计划,填写托运单,
计算成本等一整套制度,改进了运输管理工作。
1982年,汽车队改变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实行了财务包干,单车核算,利润上
缴,超额奖励,亏损受罚的经济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到1985年底,农场的运输汽
车由原来的不足变有余,汽车司机自己外出找活干,为增加收入,减少消耗,基本杜绝了跑空车,
拉人情等现象。
客运汽车是1981年购人的,它每天往返农场与新肇火车站之间,每天客流量在30~50人之间,
基本满足了本场需要,客车与农场实行定额上交,利润分成的管理办法。吉普车由场办公室管理,
为生产指挥用车,其费用由行政管理费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