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工队伍 一、职工来源:
农场职工主要来源于如下几个方面:
1.1953年以前,肇源县为垦荒建场,由本县农村拨人一批建场青年骨干力量,由这些人介绍,
引人部分周围村屯农民。
2.1957年至1960年,由附近社队合并及其自由流人人员。还有部分人员是从兄弟农场调入
的机务工人和农业厅调入管理干部。
3.部分转业官兵及其子女就业人员。
4.各类学校分配来的大中专毕业生。
5.其中来自本县农村和子女就业的人员,是农场职工队伍的主体,占全场职工总数的85%以
上。
二、职工队伍的发展变化
肇源农场职工由建场时的38人,发展到现在的2475人。几次大的增减变动如下:
1956年省国营农场管理厅提出“以场扩场”“成群建场”的农场发展方针,经肇源县政府
同意,省政府批准,将原肇源县立陡山青年垦荒队“并人农场”; 1960年重建鲇鱼沟畜牧分场,
经两次扩建,职工人数由1955年的383人,到 1960年底达到1200人。(1961年因经营无利,不便管
理,复将鲇鱼沟畜牧分场移交肇源县。1959年“人民公社化”时,将立陡山分场交肇源县古龙公
社,两场职工干部全部撤回)。
1964年为支援嘉荫、万宝(现名为江川)建场,省农垦厅决定:“调部分职工去这两场”,先
后两批调出职工160人,同时安排职工子女就业130人。
1970年省国营农场管理局又从农场调出126人去大杨树农场管理局开发建场。
1971年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农场下放给肇源县经营,肇源县又从县属各单位调入职
工干部110多人。
1971年至1975年,根据毛泽东同志“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很有必要”
的指示,共接收城市知识青年847人。根据农垦部1968年决定的“国营农场中、小学毕业生,已满
劳动年龄,国家没有分配其它工作,农场可吸收他们为正式职工,参加农场的生产劳动”精神,5年
间,共接收职工子女就业 376人。
1974年遵照中央提出的开发三江平原,建立商品粮基地的指示精神,省政府决定根治三江平
原,扩建农场。1976年省国营农场管理局绥化农场分局决定,从肇源农场调出职工160余人,去建
三江农场管理局八五九农场,执行扩建任务。
1978年至1979年知识青年陆续返城,还有一部分干部调出,在这一年多时间里,职工总数减
少900多人。
1981年至1983年,一部分老职工退休,子女接班就业,共安置职工子女 168人。
历年职工队伍发展变化情况表
表2—14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