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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管理与调拨

第二节 管理与调拨


粮食是农场的主要产品,建场以来,实行的是场部、生产队两级管理一级调拨。
  建场初期,收获的粮食除上交国家外,余下的口粮、种子、饲料大部是踅做囤储藏,苫盖材
料都是自编的草苫子。场部加工厂也是土粮仓。1956年后,逐渐增加粮食保管设施,直至1973年,
全场废除了土粮仓,建起了标准化粮食仓库。
  从1956年开始,农业生产队和加工厂都有专职粮食保管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粮食保管、上交
和种子、饲料的发放工作,保证粮食管理安全无事故。
  1972年,全场配2名专职粮食检验员,粮食上交或入库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准实施。
  粮食管理分原粮管理和成品粮管理。
  种子原粮调拨,按场规定的播种量和第二年播种面积确定,由各生产队报表给粮食部门人账。
各单位用种子必须在生产科办理手续,经粮食部门调拨,到生产队种子库办理出库手续。
  成品粮调拨由粮食部门统一管理。1979年以前,各生产队都有职工食堂,粮食供应由食堂管
理员表报粮食部门,由粮食部门核定供应总量。粮食调拨员根据“粮食供应凭证”开调拨单,到
加工厂领取成品粮。1980年以后,场部有专门卖粮店,职工凭购粮证购粮。生产队下设售粮网点,
由粮食保管员兼管。
  饲料调拨每年9月份作为饲料结算年度,各单位牧业管理人员将畜群分类上报畜牧科,由畜
牧科确定饲料需量,表报粮食部门,经粮食部门批准留粮数。 1982年后,因畜群全部实行私人承
包,场再不负责饲料调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