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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安工作

第二章 公安

第一节 公安工作


1951年底至1952年夏季,农场的保卫干事与肇源县公安局配合,集中精力开展三反(反贪
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五反(在资本主义商业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
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和镇反(镇压反革命)运动。
  1955年至1957年,农场的保卫干部在场党委的领导下,重点抓了肃反工作,逮捕了暗藏的反
革命分子3人,查出了隐瞒重大历史问题的5人。
  1958年至1965年,农场的公安保卫人员重点负责治安保卫工作,并在各单位建立了治保组织。
这个组织以“四防”为主(四防:防火、防盗、防特、防破坏),负责监督和改造四类分子(地、
富、反、坏)。一些大案要案,由县公安局与农场保卫干部一起侦破。
  “文化大革命”期间,设保卫组,保卫组人员为稳定混乱局面,消除派性做了大量工作。但
在极“左”路线引导下,特别是在“一打三反”、“清理阶级队伍”工作中,采用了逼、供、信
方法,造成了一些冤假错案,使一部分已有历史结论的人,又戴上了“反革命”帽子,其它案件也
久拖不结。
  1977年农场公安分局成立后至1982年,一方面是在广大职工群众中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另一
方面保护农场生产建设成果不受损失。因为农场土地与农村土地相接,每逢收获季节,经常发生
偷粮事件,场内个别职工也利用打烧柴、割猪菜的机会到地里偷粮。为此,农场公安分局与周围
社队组织联防,签定协议,各自对所属群众进行教育,不管哪一方面,发现偷粮者,都给予严厉打
击和经济惩罚。
  1983年开展打击刑事犯罪以后,农场的社会秩序明显好转。为发展大好形势,进一步落实安
全防范措施,公安分局对全场会计室、物资库、商店、粮店实行了窗有铁护栏,门是铁皮门,金
库装有铁制防护罩。同时又与宣传、教育、工会、共青团等部门紧密协作,进行综合治理,对有
劣迹的青少年进行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1984年被总局评为先进单位。
  自1977年农场公安分局成立以来,在案件侦破工作中,公安干警们辛勤工作,到1985年底,破
案率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