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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两费”自理

第二节“两费”自理



1988年,农场生产、生活资金由“两借”逐步转变为“两自”。

兴办家庭农场后,一部分职工先富裕起来,生产、生活资金完全有能力自理,为了调动职
工积极性,把闲散的资金用于发展生产,缓解农场资金的紧张局面,大独户和联户家庭农场的
生产、生活资金不足部分,改垫支为贷款,可在银行开账户,生产队会计代办存贷业务,使资
金管理纳入日程,搞好宏观控制,独户家庭农场的生产、生活资金全部自理,农场供应的生产
资料全部现金支付。1989年,以“救企业的命,治懒人的病,调动承包的积极性”,“天上不
会掉馅饼,要吃馒头自己蒸,逼到没路路更宽”为宗旨,办好家庭农场。

生产队承包,实现银行立户,定死基数,确保上交,全员抵押,风险共担,超收多留,丰
歉不补;小独户家庭农场,坚持“两费”自理。

1990年,坚定办好职工家庭农场两费自理决心和信心不变。稳定小独户家庭农场承包形式,
坚持“土地固定,两费自理、亏损自负。”

大独户家庭农场的生产资金在场资金办开户贷款,必须经生产队批准贷款,小独户生产资
金贷款,自己同银行协商,农场不予担保。

大独户口粮按成员每人每年275 公斤自留,小独户的口粮自理。种子自理。

1991年,生产垫支362.9 万元,生活垫支321 万元,全场自筹545.6 万元,农场对大独户
家庭农场实行“定额上交,亏损自负,超收归己,生活费自理”的原则,工资每人每天按5 元
付酬,学员3.5 元,口粮平价供应,费用从收入中扣除,工作收入不受大独户盈亏的限制,不
承担大独户的亏损挂账,口粮麦收兑现原粮,年终决算后兑现收入。

小独户坚持“两费”自理,定额上交亏损自负,超收归己的大包干分配形式,大独户口粮,
每人每年275 公斤自留,小独户口粮自理。

生产队承包和大独户生产资料,经生产队批准在场资金办开户贷款,确实有困难的小独户
生产资料(化肥款),由生产队申报,本人找保人,经计财科调查批准,可在农场资金办贷款
并交纳利息。

1992年,大独户家庭农场仍实行“定额上交,亏损自负,超收归己,生活费自理”的原则。

大独户工人工资,按场农机管理中机务人员规定执行,口粮平价供应费用从收入中扣除,
小独户家庭农场坚持“两费自理,定额上交,亏损自负,超收归己”的大包干分配形式。

口粮:大独户成员每人每年自留275 公斤,小独户口粮自理。生产资料由生产队批准在场
资金办开户贷款,小独户向生产队申报。个人找保人经计财科调查批准,可在场资金办贷款并
交纳利息。

1993年,农场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畜牧渔业开发服务中心以搞好服务为主,
合理收费,实行自负盈亏,农场不予补贴,不承担上交指标。

对农业生产队采取定死基数,自负盈亏,亏损不补,超收归队,年终一次交齐的原则,上
交指标以经济指标为主,以产品指标为辅,对从事种植业的职工实行“两费自理,指标包死,
超收归己,自负盈亏”。生产资料,在农场资金办立户,口粮自留。

1994年,彻底实现“两自”,使经营与投资风险紧密联系在一起,解决“中锅饭”全场全
部实行家庭经营,土地实行国有民营、费用自理,“两自”率达90%以上。

1995年,全面加大“两自”力度,农业上“两费”自理率达到100 %。

2000年,全部实行预交生产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