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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基本建设

第四节 基本建设



一、房屋转让

二、重点建筑工程

(一)、场办公室1972年建造,面积650 平方米。

(二)、场俱乐部1972年建造,面积1800平方米。

(三)、招待所1976年建造,面积400 平方米。

(四)、砖厂1975年建造。

(五)、场原医院1968年建造,面积1000平方米

(六)、农场三层教学楼1989年建造,面积1860平方米。二层教学楼1990年建造,面积1200
平方米。

(七)、场二楼医院1996年建造,面积770 平方米。

(八)、加工厂精制米面粉楼1988年建造,面积1510平方米。

(九)、烘干塔1989年建造。

三、灾后重建

灾后重建是从1998年12月开始备料,1999年4 月1 日开工,当年9 月已建成64平米和56平
米砖房110 栋13360 平方米;建四层家属楼一栋2511.2平方米;客运站二楼一栋256 平方米,
总计完成建筑面积16127.2 平方米。建造结构为砖木结构,质量好坚固耐用,灾民于1999年底
前搬迁新居。2000年,又建住宅楼一栋,总面积为2700平方米,总投资178 万元。

道路建设1999年9 月,从加油站到泵站5 公里柏油路全部铺完,场区的东西路及联接的南
北路2 公里也铺完。

在重建家园工作中,农场党委书记赵景富,副场长王国军亲自抓,组成建房领导小组,农
场总局和分局领导及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亲自指导和大力支持以及各兄弟单位的支援,灾后恢
复重建工作效果显著,总体规划刚刚开始实施,恢复重建工作还在继续。

到2000年12月,城镇基本建设完成厕所17座,路灯70盏,明沟排水5900米,有线电视入户
100 %,电话入户50%,采暖面积达1400平方米。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统计表
(2000年)
表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