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工队伍 1985年末,全场有职工2371人,到2000年末,全场职工人数是818 人。从1986年到1998
年13年间,职工增加人员累计877 人,职工减少人员累计2448人,职工净减少数2371人。在职
工增加人员中,统一分配的中专和技工学校毕业生16人,从系统内调入34人,安置本系统内职
工子女813 人。1986年场招收录用劳动合同制工人314 人。1991年场招收录用劳动合同制工人
413 人,这两批数量较多的农场招工,是根据农总劳发[1984]76号文件《黑龙江省国营农场
总局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严格执行绥化农场管理局劳动工资处下达的招工
指标,并制定招工简章,实行公开招工,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招收的对象是职业高中毕业生以及安置就业的职工子女和其它社会待业青年。招工的条件是政
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户口在农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6~25周岁的男女未婚青
年。所招收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试用期满后,与农场签订了劳动合同,这是农场劳动用工制度
的一次改革。在职工减少人员中,离退休人员339 人,退职人员53人,办理停薪留职人员63人,
参军职工1 人,不带工资上学职工8 人,辞职人员129 人,开除和除名职工802 人,死亡职工
41人,调到系统外单位职工123 人,调到系统内单位职工889 人。1989年,有一部分职工,长
期离场不归,拒不交管理费,还有一部分女职工,结婚外嫁,多年不在场,均未办理任何手续,
为了清理职工队伍,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经1989年5 月22日场长办公室讨
论决定,对148 名职工给予除名。1994年,随着农场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绝大多数职工能够
服从分配,坚守岗位,完成了生产任务,但是一部分职工以各种理由,拒不参加农场的经济建
设,给农场的各项生产造成了一定损失。为此,农场根据国发[1982]59号《企业职工奖惩条
例》第十八条及场发[1994]2 号文件《黑龙江省肇源农场关于劳动力管理若干规定》,对本
人提出书面申请或不经批准长期脱岗和拒不参加承包的341 名职工,经1994年6 月12日场长办
公室会议研究决定予以除名。1995年,农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1995年11月17
日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150 名本人提出申请和未经批准长期脱岗的职工予以除名。1998
年8 月15日,农场遭受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的侵袭,职工的房屋被冲毁,承租的水田被淹没,
失去了生产能力,生活无法保障。9 月2 日,总局党委制定了将农场受灾职工部分异地安置到
东四局的战略决策,并给迁移职工一定的优惠政策。到新的农场后,由国家补贴三分之一资金,
总局、农场垫付三分之一资金,个人负担三分之一资金,给职工建55.18 平方米砖瓦结构新房;
1999年生产费用总局借给,承租60亩的土地第一年利费不收,第二年收50%利费,第三年收20%
利费。从1998年10月~1999年9 月,职工每户每月发100 元生活费,每口人发40斤口粮,豆油
25斤;职工子女上学免费,冬季发取暖煤2 吨。从9 月2 日职工迁移思想动员起,到9 月18日
止,在16天时间内将农场954 户、3108人,其中619 名职工、183 名退休人员安置到宝泉岭分
局8 个农场,牡丹江分局10个农场,红兴隆分局2 个农场和建三江分局2 个农场。
1998年末,职工总人数979 人,其中:生产工人597 人,占职工总数61%,管理人员40人,
占7.3 %,文教卫生人员128 人,占13.1%,服务人员182 人,占18.6%。
1999年末,职工总人数916 人,其中:生产工人495 人,占职工总数54%;管理人员62人,
占6.7 %;文教卫生人员155 人,占16.9%;服务人员169 人,占18.4%。
2000年末,职工总人数818 人,其中:生产工人439 人,占职工总数53.6%;管理人员49
人,占5.9 %;文教卫生人员133 人占16.2%,服务人员151 人,占18.4%。
职工队伍发展变化情况表
(1986~2000年)
表2-28单位:人
职工增减变化情况表
(1986~2000年)
表2-29单位:人
受灾职工异地安置情况表
(1998年)
表2-30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