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路政与稽查
第三节 路政与稽查
1986年,交通与工交科分离,变成独立科室,称交通科,编制2人,分别负责公路稽查、
路政和公路管理。
1986~1995年,张福祥任科长,1995年3 月,宋军任科长,1996年7 月~2000年,杨瑞淮
任科长。
1986~1989年,李积修任公路管理站站长;1989~1992年,陈远贵任站长;1993~1996年,
李军任站长;1996年8 月,范广成任站长。
1999年1 月,张宝财任场公路管理站站长。
2000年6 月,交通科的人员财务管理上划到绥化农垦交通局统一管理。
1989年以后,交通科公路管理站有养路工4 人。1990年,农场交通科开始负责农场境内汽
车,胶轮运输车养路费的代征工作。同时又增加了运输管理费,客运附加费的征稽工作。每年
缴给肇源县征费稽查所养路费35000 元,缴给绥化管局各项规费2000元。
1994年,交通稽查人员上路稽查4 次,纠正违章车辆20多台次。缴给肇源县养路费42000
元,缴给绥化农管局交通局各项规费22000 元,缴给农场10000 元,全年公路养护不花农场一
分钱。
1995年,农场交通科对进入场区的大庆钻井队的车辆进行两次稽查,纠正了违章车辆。同
时在场内自养公路上树立了各种路标、路牌。年终缴给肇源县征费稽查所养路费45000 元。缴
给绥化农管局交通局23000 元,缴给农场15000 元。同年配合总局车检所对全场车辆进行“二
保”检验。
1996年,农场交通科缴给县征费稽查所养路费33024.69元,缴给绥化农管局交通局各项规
费17750 元。交通各项规费征缴总额为66638.12元。
到2000年,由于车辆的不断增多,为了保证境内的交通运输安全,交通部门加大了路检的
力度,对违规的车辆及时进行纠正,每年至少进行路检60天。全年养路费收入达63455 元,客
运附加费3200元,运输管理费10900 元,货运附加费5800元,地方养路费5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