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经营方针
第二节 经营方针
1986~1989年,农场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总结了创办家庭农场过程中正反两个方面的经
验和教训,对家庭农场进行了认真的理顺。对机械化作业程度较高的小麦、大豆作物采取了联
户承包的办法,利润分成,亏损分担,按5 ∶1 ∶4 的比例兑现。对大田作物仍实行独户承包,
定额上交,自负盈亏的方针,并且调整了产业结构和作物布局。这样,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生产
积极性,充分发挥了机械效能,克服了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困难。
在承包形式上,以注重劳动、规模、技术三个效益为前提,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改变了
原来一刀切的承包形式,兴办以机械化为主的麦豆种植轮作的联户家庭农场,主产麦豆,兼营
它业,搞好代耕,以手工劳动为主的种植业和养殖业独户家庭农场。
在分配方法上,联户家庭实行定额上交,超利分成,亏损分担的办法,盈亏分成比例为场、
队、联户家庭农场5 ∶1 ∶4 ,独户家庭农场实行定额上交,自负盈亏的办法。
农场根据生产队不同条件,确定利税费上缴指标,实行合同制约,生产队根据土地条件分
类划等,确定家庭农场的利费税上缴指标,同样实行合同制约,完不成部分个人挂账或限期偿
还;对经营服务的经济实体成立专业公司,继续实行“独立核算,开放经营,定额上交,自负
盈亏”的办法,将原来的物资供应站和经销公司改为行政科室,实行“独立核算,经营包干”
的办法。
1990年,农场实行场长负责制,继续稳定和深化改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国
家、农场、家庭农场三者利益关系,坚定不移地办好家庭农场,实行“两费自理”,同时,调
整产业结构,重点发展水稻生产,坚持“科技兴农”,对工商运建服企业强化经营管理,挖潜
增效,确保农场经济稳中求进,紧中求活,协调持续发展。1991年,是农场实行“八五”规划
的第一年,继续稳定和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在农业上继续推行生产队承包、大独户、小独户
家庭农场承包的形式,确保各项上交指标;工业生产上继续实行厂长负责制,完成包干基数,
完不成从工资扣回。
为确保家庭农场利费税及产品的收缴,杜绝偷拿私分现象,农场健全了各项手续制度,对
收缴各项指标公布上墙,接受群众监督。信得过的家庭农场农产品可不进场院,否则在场院统
一安排脱谷计划,完成上缴指标者,保管员把剩余产品分配给家庭农场。1992年,农场进一步
贯彻国家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和总局“两稳两兴一良化”的工作思路,调整了产业结构,
夯实了农业基础,改善管理优化服务。全面推行科技进步,抓好以粮食生产为中心的一百亿斤
商品粮基地建设,使全场经济稳步发展。
在农业生产上,继续调整种植业内部结构,按照总局、分局党委的要求,积极贯彻“压麦
稳豆,积极扩种水稻、玉米和经济作物”的方针,不断提高生物抗灾均衡增产能力。
在工业生产上,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场工业。工业生产逐步由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
转变,建立健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行“日效益管理法”开展“质量、
品种、效益年”活动。1993年,全场的生产经营极为艰难,由于上年受灾,所以给下年的生产
带来了多方面的困难,对于农场来说就像大病初愈的病体一样,方方面面的条件都十分薄弱,
资金短缺的问题尤为突出,简单的再生产难以维持,职工群众日常生活之急需得不到解决。各
级领导时时刻刻都处在矛盾和困扰之中,银行对农场采取放新贷收回陈贷,放贷款当年收利息
的办法。在这种情况下,农场党委结合农场实际现状、资源条件等因素提出了“兴水管水”,
大上稻田,发展牧业,异地兴工,强化管理,搞活流通,大力搞好第三产业的经营思路。根据
这一方针农业上把种植业结构调整的突破口选在水稻上,在1992年的基础上扩大水稻面积5000
亩,稻田养鱼面积达6000亩。工业上积极寻找新的项目,采取异地兴工,投资分红的方法在大
连钢厂、绥化工业园区投资。
1994年,是“八五”计划的攻坚年,农场本着“更新观念,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换机
制,强化管理,狠抓科技,务求实效”的奋斗目标,在总局、管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
部门的大力协助和全场职工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克服了资金短缺、旱、涝等重重困难,胜利地
完成了1994年工农业生产任务。
在农业生产上,农场本着“调整种植业结构,扩大水稻生产”的原则,加快“两自”步伐,
完成水稻播种面积23010 亩;农机改革在完善农机管理建设的基础上,又实行了一面推进“两
自”
的机械承包责任制,将农机承包到人实行车组承包,农场与承包者核定上缴费用,落实能
担负的耕作面积,确保农机具技术状态完好率。
工业生产上,立足场内,面向场外,跟踪市场,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独立经营的路子,
在产权制度上进行了重大改革,引进竞争机制,实行租赁制,四个工业单位自筹资金,发展多
种生产经营,获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流通领域实行全员风险抵押,完成了上缴指标后,剩余由本单位自行处理。
1995年经营方针:生产队的全部耕地实行承包经营,承包前根据地理位置,耕地条件划等
分级,确定不同的上交指标,一律采取实物抵租的形式。其中:水费、农业税、教育基金单独
收取,经过测算平均亩上交大豆35公斤,玉米、高粱100 公斤,经济作物130 元,水稻120 公
斤,小麦为保证职工口粮,不实行实物抵租,每亩上交粮150 公斤,水稻每公斤一等按1.00元
计价,二等0.98元,三等0.96元,四等0.86元,五等0.66元,超产部分进入市场自行处理,亩
上缴利费35元,以实物抵租上交的产品,交一等粮和二等粮的不加收也不减收,交三等以下
(含三等粮)每降一个等级加收10%。
对完不成当年规定的上交指标,收回其承包的土地,合同签订后必须按合同种植,对擅自
改变合同种植作物品种的按合同收利费税并加罚100 元。
农业中心、林业管理站、水利渔业站、农机中心隶属于农业公司管理,以服务为主,承包
经营,自负盈亏。
工业要加速产权制度的改革,实行国有民营,内涵挖潜,扩大外建,增强市场的竞争能力,
提高科技含量,强化微观管理,向管理要效益,要使企业逐步成为“四自”型企业,使经营者
的利益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真正挂钩,要实行乡镇企业的管理经营机制,对麦芽厂、罐头厂、修
理厂要继续搞好租赁经营,合理确定租赁年限和上交指标,原则上要兼顾企业、承包人、职工
的三者利益关系。
租赁企业要搞好三项制度的改革,遵循八个方面原则。即:
在用人制度上打破干部工人的界线,由承租者聘任管理人员和工人,本着放权的原则,企
业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组成,由承租者确定,场和公司不再干预,财务人员由上级统一管理。
在分配制度上给自主权,企业可在“两个低于”即工资总额增长率低于经济效益增长率,
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企业可根据劳动就业供求变化和国家“企
业法”
《劳动法》及有关规定,自主决定工资水平和内部分配形式,分配方案必须经场批准后实
施。
租赁者要制定好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报公司备案。
凡是租赁企业的租赁者,必须年初先交租金50%,半年交30%,剩余部分年终决算前一次
交齐,凡按期交齐租赁者,经审计后可自行分配。
租赁者必须保证国有固定资产的保值。
租金的上缴数额由工业公司与承租者双方协商确定。
承租者承租前必须以一定数额的资金和财产作抵押,完不成指标以资金或财产相抵。
租赁企业用的工人,凡是在册职工必须按人头上缴农场每个职工平均负担的管理费(人均
2000元)。
工业公司设核算会计,对上负责报表,对三个租赁企业收缴租金,租赁企业的核算统由公
司核算。
电管站实行站长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本着以电养电的原则,核定费用,核定
综合电损,保证供电,保证安全,人员由站长招聘,视年终完成目标情况兑现奖惩(由工业公
司制定细则)。
搞活流通体系,扩大经营项目的规模是改善农场经济环境重要环节,农场地理位置比较优
越,要充分利用地缘优势,发展流通行业,进一步完善新肇粮食批发市场的建设,加强场内粮
油经销公司的管理,扩大资金投放规模,以获得最大规模效益,要提高认识,更新观点,破除
老守田园,封闭式的发展观念,树立敞开场门,要广交朋友,招揽广大商客,引来八路财神,
把农场流通领域真正变成聚宝盆,树立敢闯敢冒,大发展,发大财的进取精神,要注意搞好农
副产品的精深加工。提高附加值,杜绝原字号产品,同时要增强对内服务,对外经营能力,继
续给企业放权,即:定死上交基数,自负盈亏,完成指标经审计后超收部分归企业分配,分配
指标的确定要合理,确定向场上交,内部分配和内部积累的比例。
对新肇经贸公司、粮油经销公司、物资经销公司、农副产品开发公司实行经理承包经营责
任制,继续推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各分公司的上交指标由公司确定签订合同,确保上交,指标
的确定一定要科学合理,充分调动积极性,完不成指标要予以处罚。
1996年经营方针:农场要继续抓好以农业为主导地位的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营主体的进
一步明晰化。责、权、利更加明确和统一,使投资、经营、利益三者的融合程度进一步提高,
管理体制,总体上沿续1995年的形式不变,保持稳定,稳中求进,场三大公司可继续保留,由
分管的三名副场长担任,行使经营和服务双层职能,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对场长负责,与农场
的经济效益和本单位效益挂钩,年终兑现工资的奖罚,人事制度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能者
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农业、工业、流通在完成场里落实的经营指标基础上,各自分解,
权利下放,同时发挥好整体功能,场长只对三个公司的经理制定经营指标,各公司的经理对下
下达经济指标,层层分解,一级为一级负责,1996年农业、工业、流通三大公司所属的实体单
位,每人向场交纳2000元的管理费,各分公司的经理继续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各公司经理向
农场交抵押金10~20%,分公司下属单位向本公司交抵押金10~20%)。
对农业本着投入向农业(主要向水稻)生产上倾斜的原则,继续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和
主导地位,把土地推向市场,实行承包,并做到“三个公开”,即:承包数量公开,土地等级
公开,上交指标公开;平等竞价,无论场内,场外都可以在场内承包土地。1996年,土地承包
者实行实物抵租,生产队财务继续实行上划一级管理,统由农业公司负责。
生产队的所有耕地一律分等级,确定不同的上交指标,玉米每亩地上交120 公斤,水稻每
亩地上交120 公斤,实物抵租上交的产品以一等粮为标准,上交二等粮加收2 %,上交三等粮
加收10%,三等以下的,每降一等加收10%,对完不成当年规定的上交指标,收回其承包的土
地,合同签订后,土地承包者必须按合同收缴利税,并每亩地加罚100 元。
生产队为农业公司的基层单位,其职能有八个方面:落实农业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计划,
完成分解经营指标;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精神和场里的指令性任务;代表公司与承包户签订土
地承包合同,并督促合同的执行;负责科学种田技术的推广,并具有行政的职能;各生产环节
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年终完成利费税的收缴;完成场党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防汛抗洪抢
险;完成六项指标,即:效益指标、人均收入指标、精神文明建设指标、计划生育指标、安全
指标、脱贫指标。
水管站负责全场以泵站为主的水利工程与堤防工程管理,以及新工程主体建筑物的施工与
管理,保证稻田的及时供水与排水。水利工程实施分级管理的办法,即干、支渠、沟农场负责
组织管理和维修,资金由农场支付;斗渠、沟由生产队组织职工用义务工进行维修和管理;农、
毛渠、沟由生产队组织按地界划分给种地户,由种地户自行维修和管理,这种办法体现了“水
利为社会,社会为水利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
渔业站负责建好鱼种繁育基地,为职工发展稻田养鱼提供可靠的服务,同时对场内几个蓄
水池,承包养鱼户,做好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承包合同的兑现。
林业站加强现有林带的保护,按计划完成造林任务,并采取措施保证新生林的成活率达
85%,坚决禁止滥砍乱伐,费用包干,由农场统一经营。
农机中心加强农机管理和标准化建设(详见农机管理细则)。
种子公司做好优质、高产新品种的推广工作,特别是做好水稻高产品种的推广,严禁假劣
种子的出现,确保水稻亩产600 公斤的顺利实现,加强种子市场的管理。
工业上,罐头厂、麦芽厂继续实行租赁经营,租赁者年初必须上交20%的租金,其余部分
年终一次交齐,租金上交数额由农场与公司及承租者共同商定。
修理厂划归农机中心,机车的检修任务由农机中心进行。
加工厂确保加工定项任务和资产保值率,确保机械完好率,出米率,吨成本,人员编制,
安全生产,加工费保管费等预交指标不突破,采用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电管站实行目标管理,本着以电养电的原则,核定费用,保证安全,及时供电,视年终完
成情况兑现奖惩。
流通体制的改革,流通所属的各公司,在场宏观调控下,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之路,定
死上交指标,实行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各分公司不但是经销的实体,又对场内行使服务的职
能,在物资购销,粮食收购等方面,要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各经济实
体单位占用农场的资金,要缴纳资金占用费。
学校继续推行满负荷的工作法,经费包干,超支不补,人员按实际的情况合理安排,由劳
资、人事部门严格定编。
医院按照上级指示把卫生所统一起来,场里定编,核定经费和创收指标,基础建设场里承
担,但医院要保证医疗质量,提高为职工服务的意识。
机关仍然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科室实行目标管理,核定管理费指标,经费实行包干,扣
工资的20%作为风险押金,各科室包队人员要和生产队产量效益,经营成果挂钩,年终按照包
干指标和各队指标完成情况兑现奖惩。
三大公司分别由副场长任公司经理,农场场长对公司实行目标管理。
法庭与司法科,武装部与环保科,农机科与农机服务中心,卫生科与医院,劳资科与安全
办,电业科与变电所,审计科与监察科,合属办公,科室领导兼职。
政工办包含业务部门有组织、宣传、纪检、团委、广播电视局、老干部科、统战。
公安分局设有交警中队,消防队。
1997~1998年经营方针:根据总局、分局党委(扩大)会议和分局改革总体方案,结合1996
年农场机制运行的实际情况,1997年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继续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
神,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加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
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内容,彻底转换农
场的经营体制,加速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加速市场体系、服务体系、科
技体系建设,使场经济发展尽快步入“快车道”,实现由贫困农场向经济发展强场的跨越。
为实现上述目标,1997年的改革的具体任务是“全面推进,四个重点,两个制度,一个加
强”
十六条原则,加大力度,深化改革。
全面推进:农场的一、二、三产业,从组织结构到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全面改革,不
留死角。
四个重点:从主要的四个方面重点改革,一是内部经营机制,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产
权主体和法人实体,使责、权、利更加明晰化,明确家庭农场及企业单位的主体地位,即做到
“四主体”,投入主体、经营主体、风险主体、收益主体。二是管理体制上继续保留农场的三
大公司管理模式,由分管的副场长负责,行使经营和服务的双层职能,实行目标管理。三是以
增值创收为重点,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流失,财务上实行集中核算,成立“肇源农
场电算中心”。
盘活资金,提高资产的经营效益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四是以改革人事制度为重点,本着公
平竞争的原则,开展民主评议和实行民主选举,竞标上岗,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生
产队管理人员打破原有工资制,实行年薪制,考核经营指标,精神文明建设指标,兑现工资。
1999~2000年,基本上还是和1998年的管理相似。只是在个别方面进行了小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