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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要害部位分布

第二节 要害部位分布



1973年10月炼油装置开工投产后,经大庆公安局政经保科审定生产要害部位7 个。
1980年增加到14个。1984年根据大庆市局(1984)14号文件,经炼油厂刘国良厂长批准生
产要害单位和部位11个。(1 )催化装置区;(2 )常压装置区;(3 )锅炉车间;(4 )气
体车间;(5 )总变电所;(6 )供排水升压站;(7 )油品罐区;(8 )运销科栈桥;(9 )
仓库;(10)生活区新鲜水泵房;(11)检查科辛烷值机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