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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经警中队

第四节 经警中队



经警中队于1982年1 月5 日建立。隶属公安分局直接领导,设有代理中队长1 人,代理指
导员1 人,民警24人,划分2 个民警分队,每个分队为12人,并设有分队长各1 人。建队初期,
全体民警进行了军事业务训练,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
训练结束后2 个小分队分别进入了自己的工作岗位,其中1 个分队为固定岗,设在厂区各
个门卫,负责对进出厂人员、车辆的检查和纠正违反厂规厂法等现象。另一个民警分队为巡逻
哨,肩负着催化、常压、供电、脱蜡、锅炉等装置区和油罐区,球形罐区、栈桥、凉水塔,仓
库、液化气站等要害部位的巡逻和保卫工作。
1982年,根据固定岗设在门卫不能在工厂的经济保卫工作中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的实际情
况,经分局领导讨论研究决定,将设在门卫中的固定岗改为巡逻哨。
经警中队三年米,在经济保卫中起到了应有的作用。1982年5 月8 日晚7 时许,青岗包工
队李殿军在厂区铁路装运线,盗窃停在那里的—列油槽车轴油箱的海棉垫,被正在执行巡逻任
务的分队长卫树元和民警赵有臣、王厌战抓获,使国家免遭了价值上万元的损失。1983年11月
12日凌晨,民警分队在执行巡逻任务的王树元、李文、何有才、纪广忠、姜立新行至厂区东门
南侧150 余米处时突然听到在附近的临时住宅区中发出呼救的声音,他们闻声跑去,发现了已
被崔永禄砍成重伤的王志杰及其爱人将其送往医院并迅速报告了公安分局为追捕杀人犯争取了
时间。
几年来中队协助公安部门破获案件17起,捉获犯罪分子46人(流氓2 人、盗窃36人、斗殴
1 人、赌博7 人)。盘查和围追堵截各种非法分子偷窃的公共物资14种,避免事故4 起。(火
灾2 起,爆炸l 起,破坏列车1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