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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自行车管理

第八节 自行车管理



1981年公安分局设自行车管理所,配1名民警负责,主要处理厂辖内的自行车案件;担负
车辆统计、打号、报表及办理迁移手续;加强公共场所自行车管理。开始时配上了3名义务看
车员,1984年撤销了。全厂共有自行车3.541台,建所以来共查处自行车案件5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