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沿革 1947年12月,嫩江省建设厅厅长王文、副厅长金树元、省财政厅秘书高国范带领省行政干
校财经班12名干部赴查哈阳渠首组建了水利工程处。工程处下设总务科、灌溉科、工程科、财
务科。
1954年4月,由于农场创建后,水利工程处与农场之间常为用水问题发生纠葛,为有利于
农业生产的发展,黑龙江省水利厅将查哈阳水利工程处撤销,并将工程处的灌溉科移交农场。
从此,灌溉科与灌区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
1954年末至1955年初,灌溉科招收职工15人,并建立起七联、联合、十字桥、太平湖等灌
溉站。
1955年,灌溉科在每个分水口建立了用水管理站、架设了用水专用电话。从而,较好地解
决了多年来因靠步行联系,而致使农田灌、排不及时的问题。同时,灌溉科开始实行了水量测
流及试行了水量调配,进行了水田需水量灌溉制度的试验。另外,鉴于灌溉面积逐年扩大、灌
区工程不断增加,经营管理费用也随之增多,因此以实行征收水费来补充国拨经费的不足。征
收水费标准按照省政府规定:每亩水田为1元,每亩旱田为0.3元;征收范围包括农场、农村及
个人。
1956年春,灌溉科改为水利室。该年冬季,为了维修渠首水源的一、二、三、四堰、大小
溢流堤、砂石坝等工程,从外地招收一批干部和临时工。当时,全室干部已达108人,正式工
人400余人,临时工人5,000多人。
1957年水利室改为水利科,精简和下放了一批干部、工人,科内只剩干部20人,水利工人
150名。
1958年查哈阳农场归省农垦厅领导,农场改名为查哈阳地区农场办事处,水利科从该年起,
每年制订灌溉用水和渠系的配水计划,按计划数量进行水量调配、水源供水及渠系配水,并
在各受益单位用水口测试水量。
1959年查哈阳农场隶属甘南县,水利科改名为甘南县农场管理局水利科。1960年1月,查
哈阳农场恢复省属关系,水利科随之隶属农场。
1962年,查哈阳农场升格为农垦局,原农场水利科改为农垦局水利科。同年,水利科开始
对灌区实行了分级管理的制度,即水利科负责管理干渠的水利工程,干渠以下的水利工程归各
用水单位自行管理使用。这一管理制度一直沿续到1984年。
1966年,农垦局水利科改名为农建部,下设6个队,主要任务是完成胜利地区水利
配套工程。这个时期,编制扩大,人员倍增,仅汽车队就有80多名职工。
1967年,农建部调出部分人员成立灌溉总站,站内共有干部7人、工人21人。
1970年,查哈阳农垦局组建兵团后,由原农建部、灌溉总站和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所查
哈阳试验站合并为五师水利管理站。五师水管站下设工程、灌溉、政工、后勤4个组和6个灌溉
管理分站,还设工程连和变电连;人员编制1350人,其中干部42人,工人308人。自该年开始,
灌区实行了按水量计算征收水费的制度。
1976年兵团撤销,恢复查哈阳农场建制,水利管理站改为查哈阳农场农建水利科,下设7
个灌溉站和1个预制件厂,配备行政干部34人,技术干部14人,工人110人,总计158人。
1980年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年深入,灌区水利机构又几经变更:1982年农场水利
科内分设技术组、灌溉组、政工组、后勤组,下设6个灌溉站,1个打井队、1个预制件厂。太
平湖水库划规农场直接领导。1984年8月农场撤销水利科,由原水利科、农业科、农林科、畜
牧科、太平湖水库管理处及科研站、气象站、兽医院组成查哈阳农场生产技术综合服务公司。
1986年2月,农场生产技术综合服务公司解体,水利科重新恢复,下设机关、灌溉站、工程队8
个单位。1988年4月,水利科另加冕“水利工程公司”,两个名称同时使用:对内称水利科,对
外称水利工程公司。下设3个单位不变。机关内设政工、技术、财务、后勤4个部门和机械化施
工队。
1980年至1990年,灌区对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及管理方法也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
一、用水管理
自1980年以来,灌区在用水管理方面坚持走以“提高灌溉用水的有效利用率为主攻方向,
开展科学用水、计划用水为中心内容”的改革道路。经过多年努力,基本上抓住了“统、算、
配、灌、定量”6个环节。“统”,即:统一水源、统一用水、统一政策和统筹安排;“算”,
即:算田亩、算用水成本、算用水时间和水量;“配”,即;按用水量而作出渠系配水计划,
有步骤地按配水计划把水分到各用水户;“灌”,即:按以定作物的灌溉制度、从渠系分配
来的水量,用科学方法而适时、适量地进行田间灌溉;“定”,即:定灌水组织、水量、时
间、成本;“量”,即:以科学方法来测量水量流程、输水损失、灌排水量及水资源的利用
率等。1985年以来,为了做好用水管理工作,灌区还购入了许多测水、量水的先进设备、仪
器,以提高用水管理的水平。
二、经营管理
自1980年以来,灌区开始按上级要求,本着“以水养水”的原则进行经营管理。1984年体
制改革时,灌区管理机构由行政管理型变为企业经营型,归农场生产技术综合服务公司领导。
这一年,经营管理实行了“定指标、定费用、超支不补、盈利分成上交”的办法。1985年因农
场生产技术综合服务公司下属的兽医院、气象站、科研站和太平湖水库等单位亏损,总场予以
适量的亏损补贴。1986年恢复水利科,经营方式不变,因下属单位包括太平湖水库,总场仍给
适量的亏损指标。1988年至1990年水利科(对外称水利工程公司)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
总场规定每年盈利1万元的指标。从1988年起,由于灌区水利部门加强了经营管理,特别是增
强了民主管理意识,做到发动群众参加管理,实行公开生产、财务计划和经营指标,并年初召
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全年计划、指标。此外,领导班子内部实行了“谁主管、谁负责”、
财务支出“一支笔”等制度,从而连续三年经营管理都取得了较好成果,超额完成了上级规定
的盈利指标。
三、组织管理
1985年至1990年,由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灌区内不同经营性质的用水户
和管理范围越来越广,既有农场的国营经营方式,又有地方县、乡的集体或个体经营方式;既
有黑龙江省管辖的甘南县、乡、镇,又有隶属内蒙古自治区的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既有
大片农田灌溉用水,又有新兴工业和其他民用用水。针对上述两大特点,在组织上采取了“群
管与专管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所谓“群管”就是以“统一专管下的民主管理,民主指导
下的群众管理”为指导思想,成立了由查哈阳农场、甘南县政府、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政
府三方代表成立的联合民主管理委员会。“联管会”设主任1名,委员若干名;主任由三方代
表轮流担任,凡灌区重大事宜须由各方协商解决。“联管会”每年开例会1~2次,特殊情况可
临时召开紧急会议。所谓“专管”,就是由灌区水管部门——查哈阳农场水利科——实行统一
管理,按国家各级水利部门制定的水法、方针、政策而具体定出灌区的用水制度、计划等。并
负责贯彻实施;同时,设置一定数量的配水站、点和工程处,对灌区工程、用水、经营等各个
方面进行全面安排、系统管理。
1985年-1990年生产经营成果表
单位:万元
四、工程管理
1985年起,从针对灌区内大、中、小型工程构造物种类繁多,级别差也较大(渠系由总干、
干、分干、支、斗,农六级渠道组成,其附属建筑物自然也划分为六级,个别的还超出六级)。
从这一实际情况出发,又在分级管理的基础上采取了“统管与分管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
的办法。所谓“统管”,是指农场水利专管机构将灌区内二级以上骨干工程及其附属构造物,
实行统一使用、养护、管理。管理经费由水利费支付,其中从统管单位提取70%,从分管单位
提取30%。全部经费用于工程维修、养护和管理人员开支等。所谓“分管”,既指灌区内二级
以下各级工程及其附属构造物,由用水单位自行管理、使用;分管部门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工
程维修、养护等。1985年以来,专管和分管单位都分别建立了专、分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并
且都能认真地贯彻执行,较好地保证了工程的完整。特别是1988年7月1日,国家又颁布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把水利管理纳入法律范畴,以强制的法律手段进行管理,进一步对灌区
的工程管理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和保证作用。
1988年度和1990年度,农场水利科分别被省农场总局授予“水利工作先进单位”、“水利
系统先进单位”的称号。此外,农场水利科科长董勋于1988年被省农场总局授予“防洪救灾先
进工作者”。
1989年,农场水利科被农场总局授予黑龙江省“黑龙杯”优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