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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建场初期,交通管理工作由地方负责,1950年农场的运输工作由场工务科负责。随着农场
事业的发展,交通运输业务不断增加,地方政府逐渐地把交通管理工作移交给农场管理。1956
年3月,甘南县将拉甘公路、丰收分场一队至讷河县拉哈镇段47公里的公路移交给查哈阳农场
管理,当时农场只设1名监理员负责交通运输管理。1968年兵团组建后,成立装备股,直接管
理交通运输。1976年兵团撤销,查哈阳农场成立工交科,负责交通管理。1979年经黑龙江省交
通厅批准同意农场配有5名交通监理员,1981年由总局交通处核发垦区监理证,统一着装。1983
年工交科撤销,交通科与运输大队合并组建运输公司,下辖汽车队、养路队、船队。1984年
运输公司和工副业科组建工交公司,负责交通、运输、公路及工业生产的管理,并由省统一核
发交通稽查证,配备专职交通管理人员7人,并配有1台交通执行车。1985年,根据总局要求在
工交公司内成立交通运输管理站,编制8人。
  1986年初,工交公司解体,成立交通科、工业科、运输公司,在交通科内又成立公路管理
站。1988年为理顺交通管理体制,将运输公司的客运站划归交通科管理。1989年3月,根据国
务院及省有关规定将交通科的交通管理工作划归公安部门,成立交警队。1990年4月,根据农
场运输业的发展、车辆的增加,为加强管理,农场决定在交通科内设货运管理站,负责全场的
货源、车辆调度及运费结算,进一步解决运力和运量的矛盾。至此,使场交通管理工作初步走
上了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