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粮食、外贸第一节 粮食管理 1950年农场除三留粮(种籽、饲料、口粮)外,当年向国家市场销售40.8万公斤。1951年
241.2万公斤、1952年506.4万公斤,分别比1950年提高5.9倍、11.8倍。1953年11月,国家开
始对粮食实行计划收购政策,因此,农场除三留粮外,统由国家收购。1972年国家又实行粮食
征购“一定五年不变”的政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进一步缩小工农业生产品剪刀差,
决定从夏粮上市的时候,在粮食统购价格提高20%的同时,将超购部分粮食价格加价幅度增加
到50%,进一步激发了农场向国家交售粮的积极性。1985年,由于国家粮食实行“双轨制”,
在完成国家定购任务以后,可自行销售。1990年国家规定在完成定购粮后,还要完成专储粮任
务。为此农场当年完成21,600吨征购任务后,又完成了专储粮26,o50吨。由于专储粮的价格
高于征购粮价格,因而,使职工积极地向国家多交专储粮。
建场初期,农场在粮食管理工作上设有专人管理,1958年农场正式建立了专职机构——农
场粮食局,专管粮食的征购,三留粮的安排及有关粮食的调配工作。1968年后,兵团时期在商
业股设专人专管粮食,1976年兵团撤销,农场设商业科,科内同样设专人专管粮食,1978年3
月3个农场合并后,增设粮食科,专门管理粮食。1984年改为粮油外贸公司,公司经理户云峰,
主要负责农场粮食产、销、余、缺情况,有计划地组织上交、加工、内销的平衡工作,保证国
家上交粮食及外贸出口任务的完成、职工的生活需要和农牧工商业的全面发展。1990年改粮
油外贸公司为粮食科,辖粮油经销处,户云峰任科长。各分场、生产队均设专职粮食管理人员,
建立岗位责任制,注意场院粮食处理,保证上交粮和入库粮的标准,严格粮食入库和交粮运输
的手续。从1966年以后全场实现了晾晒粮食场院水泥化,每个生产队场院都设有仓库,改善了
粮食存放、晾晒和仓储的条件,并随时注意检温测温,减少了粮食存放霉烂和各个环节上的损
失。1982年,农场加工厂在原粮保管上实现了科学化,粮食坐囤实现了机械化,使原粮储存量
能达到2.3万吨,几十年来未发生过坐囤粮食霉烂变质等事故。
历年向国家上交粮豆表
单位:(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