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沿革
第一节 管理沿革
查哈阳农场财务管理工作自1948年建场以来,大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农场创建及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48~1957年)。
1948年初,建场时,财务、计划、物资供应统一归经理科管理。在财务管理上实行供给制
予算管理,财务管理比较混乱。1950年查哈阳农场划归省公营农场管理局领导,1951年公营农
场管理局下发了《东北国营机械农场暂行农业成本会计制度(草案)》,统一了全省农场会计科
目、会计报表和成本核算办法,对扭转农场财务混乱局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供给制思
想严重。企业经营思想仍然淡薄,财务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
1952年按照国家规定,进一步整顿帐簿、凭证、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农场为加强财务工作,
成立会统股,统管全场的财务、计划工作。1954年东北国营农场管理局颁发了《国营农场作业
区(生产队)核算组工作试行办法》,这一办法的实行使定额核算得到进一步开展,促使企业增
收节支,以及对资金、成本、管理和会计核算等进一步加以完善。同年,农场成立财务科。
1956年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根据财政部规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国营农(牧)场统计原始
记录实施办法》和《国营农(牧)场基本业务会计凭证及会记帐簿使用办法(草案)》,统一并改
革了成本核算办法,实行了成本核算“两阶段法”。为适应财务工作,在财务科内设计划、财
务、成本、统计、物资及固定资产6个组。每组2~4人,分场设1~2名会计员或核算员。1957
年省农垦厅为加强农场经营管理,将农垦厅会计师王维真调入查哈阳农场,设立财务和计划统
计两个科。将原来的三级管理一级核算,改为三级管理二级核算,分场设财务室,负责财务、
计划、统计等业务工作。
第二阶段,“大跃进”时期(1958~1961年)。
1958年的“大跃进”使多年形成比较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受到了冲击,出现了“以表、单、
卡、凭证代帐”的方法,被称之为“无帐会计”。会计可以无帐,核算人员下放,财务队伍削
弱。在管理上主要表现为产量浮夸,决算不实,损失浪费惊人。加上自然灾害的影响,这三年
总亏损额为1,039.397元,产量也严重下降,1961年平均亩产降到47公斤。
第三阶段,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62~1966年)。
这一时期由于“大跃进”造成的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党中央采取“调整、巩固、充实、提
高”的八字方针。随着经济体制调整,农场财务管理工作也逐渐得到恢复和好转。查哈阳农场
也升格为农垦局,垦局设计财科,各独立农场设财务室,生产队设会计、出纳等3人,开展财
务核算业务。
1963年3月全国国营农场财务工作会议确定,财务工作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资金分口管理、
专款专用,并恢复和建立了各项财务制度,黑龙江省农垦厅经过修订印发了《农垦系统国营农
场会计科目和使用说明》。
1964年全国农垦工作会议以后,农垦部下发《关于改进国营农场核算体制的意见》,进一
步规定国营农场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核算的原则。
1966年3月,国务院财农两部联合下发了《国营农场财务管理办法(草案)》和《国营农场
会计报表格式(草案)》,对记帐方法原则要求不再使用借贷记帐法,统一使用财产收付记帐法。
这一阶段,由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加强,改善了企业经营管理,促进了生产的进一步发展,
经营形势有所好转。1966年播种面积、粮豆总产都有大幅度的增长,使经营亏损降到60.9万元,
比1961年减亏90.4%。
第四阶段,“文化大革命”的十年(1967~1976年)。
在十年动乱的1967年,由于第一线生产指挥部尚能维持生产,财务管理尚未全部打乱,使
农业生产还能取得较好收成。
1968年6月成立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查哈阳农垦局改为五十五团,后分为五十团、五十
五团、六十七团。财务机构也实行部队化,计财科也改为供应股,各营设财务助理,削弱了会
计队伍,除保证现役干部的经费和着装供应外,只配备少数核算人员从事日常的记帐、算帐。
废除了原来行之有效的一整套财务会计制度,采取计算收支大帐的办法,只算费用不算成本,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造成一些单位生产无计划、管理无制度、劳动无要求、消耗无定额、成本
无核算的混乱现象。
1972年以后,兵团也逐渐加强了农场财务管理工作,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印发了《团一级
财务管理试行办法》和《连队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试行办法》。1973年9月农、财两部联合下
发《国营农牧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1974年黑龙江省印发《黑龙江省国营农场
农牧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对加强和恢复农场财会工作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由
于一些领导轻视财务工作和财务人员的思想没有根本转变,整个会计工作仍然只作为供应部门
的一部分,财务管理还是没提到工作日程。
第五阶段,拨乱反正时期(1977~1983年)
1976年生产建设兵团撤销后,五十团、五十五团、六十七团分别改为丰收农场、查哈阳农
场、金边农场,各农场成立计财科,1978年三个农场又合并为查哈阳农场,三场的计财科也随
之合并。各分场设财务组,组内设主管会计,负责领导分场财务管理和核算业务。工业、运输
、建筑、电力、水利等一些科级单位也设主管会计,生产队又恢复财务核算业务,设会计、统
计、出纳等三人,逐渐使财务工作走向正规化。
1977年总局印发了《财务管理办法》、《农牧(矿)企业收费和开支标准化的规定》和《农
牧企业成本计算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加强了会计队伍建设,整顿了财经纪律。1979年5月农
场总局下发了《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农(牧)场财务包干试行办法》、《农牧企业财务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农牧企业收费和开支标准》、《农牧企业成本计算办法》、《会计科目和使
用说明》、《关于加强连队经营管理的规定》等,得到了认真贯彻。并在制度上规定,从1980
年起统一使用“借贷记帐法”,财务管理工作才从根本上得到了健全和加强,出现了1981~1983
年连续三年盈利的历史,经营利润达4,659万元,扭转了查哈阳农场长年亏损的局面。
第六阶段,改革、开放时期(1984~1990年)
1984年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兴办家庭农场后,农场经济体制发生了根本变化,
为适应需要,财务工作相应地作了改革。总局下发了《国营农场大包干及家庭农场财务会计核
算办法》,还制定了《关于家庭农场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这对农场财务工作适应改革、
推动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1986年财、农两部颁发了《国营农场财务会计制度》,把农场的财
务管理办法、会计科目、会计报表、成本核算规程、财务计划表格都明确了起来。同时总局为
适应国营农场兴办职工家庭农场的新情况,加强家庭农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制定了
《职工家庭农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从而保证了改革开放中的经济发展。1988年为进
一步加快农场由单一的农业经济向贸工农经济转变,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由生产指挥型向
生产经营型转变,农场大刀阔斧地调整了产业结构。并根据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原则,以发
展生产力为重点,提出“放权转型、调整结构、目标管理、财务包干、加强企业管理”的决定。
(放权转型:为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增加农场所属企业的活力,一部分经营权由农场下放给各
分场、公司、厂矿。其内容:一、经营管理决策权;二、为完成经营总目标而制定、调整、分
解指标和内控指标权;三、对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的奖罚权;四、工资支付形式的决定权和完成
上交指标超计划利润留用支配权;五、对亏损单位和亏损项目实行特殊计酬和承包方式权;六、
对所属工人、干部的调动权;七、在银行独立开户,自行借贷,自行采购、独立结算权;调整
结构:按照生产要素的最佳配合,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发展场内外经营联合体;目标管理:选
准企业主要经营目标,形成经济目标管理体系,按其完成情况,对经济目标管理体系责任人进
行奖罚,促使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财务包干:根据国家“七五”期间对农垦企业
实行财务包干的办法,各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定额包干,自负盈亏,以销售实现制考核企业盈
亏和经济效益;加强企业管理:经济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清理物资、产品和商品库
存;清理利费税;清理内外欠款;清理编制;清理银行贷款;清理管理费超支;清理营业外支
出;清理规章制度。从而促进商品和资金的流通。)这一决定调动了基层各单位在各个方面的
积极性。1988年在农场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由于资金实行“两自”(即生产、生活资金自
理)的原则,不但保证了工农业的正常生产,还取得了以后几年生产的持续发展。1990年工农
业生产总值达8,229.9万元(按不变价计算),生产粮豆90,286吨,创历史最高水平。
在改革开放中,为进一步加强单位的经济监督,保证财务制度的贯彻实施,根据《国务院
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和《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审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农
场于1987年3月正式成立了审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