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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经营情况

第五节 经营情况



  一、历年盈亏情况:

  建场四十三年来盈利10年,亏损33年。1948年盈利5.9万元,1949年盈利28.7万元,1954
年盈利22.5万元,1955年盈利13万元,1981年盈利203.7万元,1982年盈利83.4万元,1983年
盈利178.8万元,1984年盈利12.6万元,1989年盈利18.2万元,1990 年盈利140.2万元,合计
盈利707万元。33年总亏损16,481万元,盈亏净额为亏损15,774万元。

  二、国家集体投资及投资回收情况

  从1948到1990年的四十三年里,给农场投入总额为33,094.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占
25.5%,拨入流动资金占13.2%,弥补亏损占41.9%,专项拨款占14.2%,并入固定资金占
4.7%,并入流动资金占0.5%。历年调出投资总额为3,086.9万元,其中调出流动资金1,778
万元,占57.6%,调出固定资产1,308.9万元,占42.4%,四十三年累计净投资30,007.6万
元。
  投资回收总额为6,974.2万元,占累计投资净总额的23.2%,回收项目有上缴利润,占
2.3%,上缴折旧费占21.5%,上缴税金占63.8%,上缴交通能源基金、教育活动基金等占
13.6%。

   历年盈亏情况表
   单位:万元



   累计投资及投资回收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三、税金缴纳

  从1955年到1990年,查哈阳农场缴纳税金总额4,876万元,其中农业税3,262.537元。商
业税502.4万元,工副业税1,111.1万元。建场时期,由于一度属于事业单位,加上经营单一
等原因,所以当时没有缴纳税金项目。到1955年农场办起职工合作社,才正式缴纳商业的营业
税。1979年开始征收收购生猪所得税。1968年农场改为生产建设兵团后,所得税的一切税金统
归生产建设兵团收缴,不纳入地方财政收入,因此也停止了缴纳所得税。农业税从1961年开始
缴纳,按土地等级核定常年亩产量,因而确定农场旱田为66公斤,水田为109.5公斤,按实播
面积计算总产量,按总产量的13%计算主税,再按主税的15%为地方附加税,并以二等高粮的
价格计算税金。生产建设兵团时期,地方附加税由兵团、师、团三级留用。归地方缴纳税金时,
有时也由地方拨给农场部分附加税。此款在农场专用基金中核算,用于扩大农业再生产,购置
小型设备及文教卫生补贴等方面使用。

   历年缴纳税金表
   单位:万元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