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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市场管理

第二节 市场管理


   
  1956年农场的集市贸易活动开始兴起,职工和附近的农民把一些剩余产品拿到农场的市场
出售。但由于受“左”的路线干扰,管得过死,不能放开搞活,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十年,
集市贸易被视为“资本主义自由市场”受到批判而停止。粉碎“四人帮”后,拨乱反正,特别
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场的集市贸易得到了全面发展,使农场逐渐发展成为经济活动
中心,开始向小城镇过渡。城乡集市贸易,是我国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组成部分,具有促进农
业生产发展,活跃城乡经济,便利群众生活,补充国营商业不足的积极作用。查哈阳农场工商
所成立后,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补助作用。坚持“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加强市场管
理,维护市场秩序,于1981年在工商所院内建起一座2,800平方米的集市贸易市场。其中有售
货亭312平方米;售货台117延长米,1982年正式使用。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市场已不能满足
经济发展需要,于1988年6月又开辟一个农贸市场,占地4,500平方米,其中有封闭式售货亭
288平方米;售货棚280平方米;售货台120延长米,取名为南市场。主要经营蔬菜、水果、肉
食、水产、干调、小吃、修表及修鞋等。原市场为北市场,主要经营工业品、布匹、服装、鞋
帽、小百货和裁剪等。
  南北市场有证营业户110户,市场内设有公平尺、秤,商品设有价格签,明码实价。销售
食品营业户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并身穿白罩衣。农贸市场在节日期间按最高限价(猪肉、大陆
蔬菜等)进行出售,对一些农副产品销售额不足10元的,予以照顾,不收缴管理费。两个市场
的经济秩序较好,群众也较为满意,全年成交额达125万元。在市场管理中还注意商标管理,
对新产品的商标进行转报,主要监督商品质量,制止仿冒、粗制滥造以及买卖商标等不法行为。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农场只有奶粉和纸张在国家有注册商标,现在凡是农场所生产
的商品都申请了商标,使农场的商标管理实现了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