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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个体经济管理

第三节 个体经济管理


   
  农场1981年的个体工商业户仅有18户,行业不多,营业额也很少,只不过有几家饭店和运
输专业户等。1983年,由于农场认真贯彻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使个体经济扩大到旅店、诊疗所、
机械修理、书店、百货、照像、冰棍、粮油饲料加工、售药车等行业。到1990年,个体工商业
户已发展到440户,其中商业297户、饮食业25户、服务业25户、修理业26户、工业23户、运输
业36户。还发给临时执照120户,共计560户,共安置685人。其中有待业青年375人,社会闲散
人员160人、分离人员和离(退)休人员150人。个体经济的经营额突飞猛进,1990年第一季度销
售额空前高涨,商业的零售额为206万元,运输业总产值为105万元。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
及其它行业的销售额达1,295万元。
  由于党和政府鼓励个体劳动者在国家规定范围内放开经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认真贯彻
“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保证合法经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
对超出经营范围、违法违章的,则按工商法规和行政处罚条例进行处理,对无证经营者坚决取
缔。为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合法权益,工商行政部门还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定期对饮食业和副食
品进行检查,对过期罐头不允许销售,各种设备、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的停业整顿,因此使查
哈阳农场的个体经济有较大的发展,经济秩序较好,从未发生过食物中毒、黑市等非法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