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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要案侦破

第四节 要案侦破


  
  一、1977年10·23故意杀人案

  1977年10月25日下午5时许,丰收农场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在该场机关以南约200米的地方,
发现了一具女性尸体,死者横卧于离公路50米左右的南北走向的一条干涸水渠里,除头部外
均被苞米秸稞及蒿草所覆盖。局长孙庆山和刑侦人员立刻赶到现场,初步勘查,认定是一起杀
人案。被害者左眼角和嘴唇都有明显淤血,喉咙处有一条1.2厘米长、0.8厘米深的刀口,其上
衣口袋装有丰收农场场直加工厂食堂饭票、一些瓜子,草丛中还留下两小堆瓜子壳。经过女尸
辨认,破案小组很快确定了被害者的身份中——系加工厂27岁的女工卢婉芳。继而,对案情做
了分析,作案地点离场部家属区较近,卢又是一名普通女工,排除了强抢、强奸杀害和政治谋
害的两种可能性,根据卢的口袋装有不少瓜子及地上留有瓜子壳来判断,卢在遇害前可能与人
在此约会过。范围渐渐缩小,最后集中到卢的未婚夫身上。卢的未婚夫王银巨是农场汽车队客
车售票员,其父是加工厂工人。在勘查现场期间,王家父子两人曾在附近露面。王父称其儿媳
(指卢婉芳)是23日晚失踪的;王辨认尸体时表情十分悲痛,说话却吞吞吐吐。这些连串的异常
表现,更引起了办案人员的警觉。接着,分局干警对重点嫌疑对象王银巨及其住处,进行了依
法搜查,发现王所用的水果刀柄粘留血迹,其袖口、裤兜残留血迹。于是,破案组连夜传讯王
银巨。王态度顽固,百般抵赖。通过将采集的血迹标本送去哈尔滨鉴定,证实与被害者的血型
一致,又经过办案人员多方查证审讯,王银巨在案发后的第十五天,终于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招
供,交待了作案起因与经过。王银巨与卢恋爱后又遇新欢,当了售票员后更以岗位“特殊”而
嫌弃卢。23日晚,卢找王出门谈话,两人在路旁水渠发生口角,王便顿起杀机,先朝卢的眼角
猛击一拳,卢拽住王大腿,王又猛踢一脚,将卢踢倒,卢嘴唇被踢出了血,此后,王又踹了卢
几脚,又用水果刀捅了卢的喉咙一刀,怕卢不死,又从附近捡来一根牛胫骨猛击卢头部,直至
卢闭上眼睛不动了才歇手。王还交待了将卢的尸体覆盖后,准备第二天借用油槽车拉到渡口抛
入江中,因油槽车坏了,毁尸灭迹未能得逞。至此,案情真相大白。故意杀人犯王银巨于1978
年8月15日被依法处决。

  二、1985年7·19轮奸案

  1985年8月10日深夜,查哈阳农场场直派出所的值班员接待了场直女青年姜××,称其父
强奸了她,要求派员查处。值班干警认为案情严重,立即汇报所领导,对姜××的控告作了分
析、推敲。经过核实,证明姜××检举被其父强奸—事纯属虚构。姜××为什么要编造谎言诬
告其父呢?原来是其男朋友姚××唆使她这样做,以此挟使其父不再干涉他们的恋爱。假案虽
水落石出,但干警们在审案过程中,发现姜××有不少话语露出确有被人强奸的隐情。尽管姜
××在复审中守口如瓶,但一些蛛丝马迹必须查对清楚。经过细致的思想工作,反复交待政策,
终使姜××打消了顾虑,检举揭发了一起重大轮奸隐案:7月19日下午,姜××曾去柳家找女
青年柳××,因未遇而返回,但没料途经金星分场第二生产队的树林时,其兄柳振义骑车追随
而来,下车将她捂嘴按倒,强行奸污了。此刻,在树林滚鸟的王凤才和孙绍财也趁火打劫,歹
心毕露,先后轮奸了她。三人作案后,还以“告发即杀全家”相威吓……“天网恢恢,疏而不
漏”。办案人员通过进一步查证,分兵三路,很快将柳、王、孙分别在富拉尔基、查哈阳乡和
场内捕获,并就地审讯三名案犯。面对铁的证据,案犯供认不讳。轮奸犯柳、王、孙三人分别
被依法判为有期徒刑12年、8年和4年零6个月。

  三、1988年10·22蒙面歹徒行凶案

  1988年10月22日晚8时左右,甘南银行金光办事处职工段××,慌慌张张地来到场直派直
所报案,称其妻何××在天黑掌灯时分被一个敲开家门的蒙面歹徒刺杀而负重伤。案情重大,
事不疑迟。即夕,派出所、公安分局和在查哈阳农场蹲点的嫩垦公安局刑侦人员,马上组成三
方联合破案小组,奔赴住在场直××路的段家,连夜进行现场勘查。经过仔细搜索,在段家土
坯结构草房的东墙发现案犯留下的一泼尿迹。根据这一线索及被害人的陈述,作出了几点推断:
1.案犯系男性,身高1.70米以上,体强力壮;2. 酒后作案可能性大;3.大致为一起报复性杀
人案或奸情杀人案;4.该犯比较熟悉段家,并认识被害人。然而,由于场直职工、居民人数多
杂,流动人口量大,给破案增加了难度。几天侦查后,嫌疑对象逐一被否。当案件陷入僵局时,
公安干警鼓起干劲,群策群力,深入群众,寻找线索,再度四处侦查。这时,被害人何××又
反映了一个新情况:案犯逃离现场时,走路的姿势有些摇摆……。显然,甘南银行金光办事处
职工何英杰的行走姿势和案犯十分相似,又发现何英杰与同单位女职工××有着不正当的男女
关系。经对女职工××进行传唤后,她交待了与何英杰、段××都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山
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从而,终为侦破此案打开了缺口。11月6日,破案组乘胜
追击,传唤了重点嫌疑对象何英杰。经审讯,何终在第二天供认了全部犯罪经过:1o月22日
晚6时30分左右,何在家喝了酒,携带一把三棱刀和蒙面用的脖套,然后骑上自行车到了段家,
将车停放在草房后,又在东墙撒了一泼尿,随即敲开了段家房门。当段妻何××开门后,他误
认作是段××,于是上前搂住对方,向她肚子捅了一刀,匆忙逃离而去。何并交待出了因争风
吃醋而蓄谋已久的动机和烧掉蒙面脖套、扔掉三棱刀等毁灭罪证的行径。公安人员迅速行动,
将作案工具三棱刀从何家房后坑里起获。至此,疑案侦破,蒙面行凶犯何英杰被依法判处有期
徒刑七年。

  四、其他重大案件

  1.1963年反动组织“复兴文联社”案
  1963年,查哈阳农垦局科研站以刘歧山为首的10余人秘密组织了反革命团体“复兴文联社”,
制定了反革命纲领及印刷了大量反动传单。垦局公安分局很快掌握了这一重大线索,趁“复兴
文联社”在散发传单前夕,一举捕获了该社全体成员。首犯刘歧山被依法判处死缓,其他反革
命分子分别被判无期或有期徒刑。
  2.1976年稻花香分场商店被盗案
  1976年,稻花香分场商店被人撬锁入内,盗去手表40余块、绦纶布若干匹,价值万余元。
经侦查,后将案犯陈经玉(系分场职工)捕获。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
  3.1985年6·9杀人焚尸案
  1985年6月9日晚,海洋分场二队家属李秀梅及其子邢长占在家惨遭杀害,灭绝人性的罪犯
还在室内堆放柴草放火焚尸。经过长期而艰辛的侦查,农场公安机关终将凶手李迎春(系分场
教师)捕获归案。在判决前,李犯于狱中病亡。
  4.1985年台湾国民党特务案
  1985年,由黑龙江省安全厅、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及农场公安分局三方密切配合,在查哈阳
农场破获一起台湾国民党特务案。特务分子系金边中心校教师刘凡柱。刘被拘审时,对全部罪
行供认不讳,后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5.1989年特大流窜盗窃案
  1989年7月,在打击流窜案犯的大搜捕中,场公安分局抓获了一名盗窃职工医院价值3,000
余元药品的流窜犯。经公安干警审讯,该犯王公然原是通缉要犯,流窜于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
治区一带,前后盗窃财物价值5万余元。王犯被移交莫力达瓦旗公安部门,受到了应有法律制
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