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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大跃进”与人民公社

第五节 “大跃进”与人民公社


   
  1958年5月,在党的“八大”二次会议上通过了“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由于对社会主
义建设经验不足,夸大了主观努力的作用,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试点。就轻率地开展了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1958年7月,查哈阳农场上年粮豆亩产只有40.5公斤,但仍然
按高指标、高征购;在生产上出现脱离实际的“瞎指挥”,大搞深翻,挖地三尺;连续发动夜
战、大会战;全面推行吃饭食堂化、行动军事化、生活集体化、儿童托儿化;提倡说假话、说
大话:“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吹牛擂台赛’的浮夸风,风靡社会。
  在大跃进的同时,刮起了“共产风”,宣称:“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1958
年11月查哈阳农场与甘南县平阳乡、查哈阳乡合并,成立查哈阳人民公社。随着人民公社的建
立,刮起了“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地方任意调用国营农场干部、机械设备和劳动力,给
发展中的国营农场经济带来了很大危害。农场广大干部、群众叫苦不迭。1959年12月,根据黑
龙江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精神,重新将场社分开;查哈阳农场退出人民公社,恢复了原农场建
制。
  1959年7月中央政治局庐山会议上,毛泽东同志错误地发动了对彭德怀同志的批判,进而
导致开展了“反右倾”斗争。波及农场形成了“反右倾、拔白旗”运动,讲真话反映实情的干
部挨整。1960年1月,甘南县委抓出了查哈阳农场党委副书记杨景山、组织部副部长崔慕华、
宣传部部长吴士林、团委副书记傅鹏和金光分场总支书记孙玉坤5名同志为“反党集团”(后于
1962年6月甄别平反)。伤害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破坏了党的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
良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