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甘农行办

第三十五章 驻场单位

第一节 甘农行办



  1951年,中国人民银行甘南县支行抽调8名工作人员,由主任陈广财带领,在查哈阳机械
农场建立县支行营业所,办理存款、货币管理及人民群众储蓄业务,结算范围为省联行。从
1952年起,银行对农场实行贷款,当年发生额为20.4万元。1955年,由于查哈阳农场基本建设
任务增加,省建设银行在查哈阳农场成立办事处,负责基本建设拨款的专项管理。人民银行营
业所职能不变,l956年末为农场贷款711.8万元,1957年末贷款661.5万元。1958年,建行在
农场的办事处撤销,人民银行在农场的营业所升格为金光镇办事处。
  1963年3月,金光镇办事处又分为人民银行和农业银行两个办事处,人行办由8人组成,主
任葛宪荣,负责储蓄和货币管理;农行办由12人组成,主任景玉海,负责企业存款和贷款结算,
收回现金存入人行办。l964年,农行办撤销,各项业务并入人民银行办事处统一办理,业务范
围由省联行升格为全国联行。
  1966年后,由于“文革”时期的干扰破坏,百业凋零,银行业务量税减,编制由17人压
缩到8人,随即接受军管。1968年,农场变制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银行改由兵团领导,隶属
第五师支行,分别在五十团、五十五团和六十七团成立了人行办。l972年,又归回甘南县支行
领导。1976年生产建设兵团撤销,3个团的办事处又改为丰收、查哈阳和金边营业所,并在10
个分场、5个工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分别建立半开户(不对外),开展存款结算业务。
  1978年三场合一后,甘南县支行将丰收、金边营业所合并于金光镇营业所,实行统管。l979
年,人行金光镇营业所改为农行金光镇营业所。1984年,升格为农业银行金光镇办事处,这种
体制延续至今。农行办主任郭义琛,副主任曹培华、高亚芹。下设丰收、金边两个营业所和稻
花香、场直第一储蓄所。农行办全部工作人员已扩大到57人(其中储蓄员23人)。农行机构,随
国家与企业的兴衰曲折发展,在改革开放年代,终于扩大兴旺,地位日益重要,为保障农场几
十年建设发展,发挥了“输血”的特殊作用。l990年末,农行办对农场投入贷款,已达3,248.2
万元,其中农业流动资金贷款1,868.9万元,工业流动资金贷款335.2万元,商业流动资金贷
款253.8万元,集体贷款3.2万元,技术改造贷款284万元,种养业投资性贷款230万元,国营农
业农副产品收购贷款76万元,粮食预购定金贷款197.2万元。由于职工群众收入增多,储蓄量
逐年递增,银行业务量加大,储蓄员队伍不断扩大。l985年末储户l0,104户,储金591.2万
元,到1990年末,储户11,286户,储金l,706万元,五年增长2.8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