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章 水稻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查哈阳农场地处松嫩平原,地势平坦,自然坡降为千分之一,土质肥沃,种植水稻拥有得
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早在1939年,侵占东北的日本帝国主义者,就选择了此处作为种植水稻的
灌区。1947年11月,嫩江省人民政府就着手修复查哈阳诺敏河输水工程(渠首),为组建农场
和开荒种稻先行开路。但从1948年建场初期到1989年6 月,农场一直将水稻作为种植业的一部
分,纳入农业生产部门管理而没设专职管理机构。
1989年6 月,省农场总局局长刘文举到农场视察时指出:查哈阳农场自然条件优越,水利
资源丰富,要大上水稻,要推广旱育稀植技术。由此,1989年7 月1 日,农场成立了水稻办公
室(以下简称“水稻办”),单独负责全场水稻的技术指导和生产协助等工作。陈有余任水稻
办主任。到1990年,水稻办的工作人员共7 人。
1992年11月,水稻办创办了以供应、销售水稻生产资料为主的“综合物资商店”。同月,
水稻办从机关迁出独立办公,工作人员增至10人。从此,水稻办从服务型机构,开始转为服务、
经营为一体的实体。
1993年10月,田庆祝任水稻办主任。
1997年12月,越景峰任水稻办主任,王俊廷任水稻办党支部书记。
1999年1 月,农场实行机构改革,水稻办划归于“查哈阳农场农业生产技术开发中心”,
但其机构、职能依旧保留不变。
2000年4 月,因购入劣质农药“丁扑合剂”,造成农场大面积水稻受药害,水稻办主任越
景峰及1 名副主任受到责任追究,分别降为副科级和一般干部。年末,水稻办的工作人员共27
人,仍由越景峰主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