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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91年,为促进场区小城镇建设,农场制定了职工个人购买住宅楼的优惠政策(职工个人
缴60%,农场、职工所在单位各承担20%),促进了个人购买住宅楼的积极性,带动了建筑业
的发展。1993年3 月,农场为加强基本建设的管理,成立了基本建设委员会(简称建委)。建
委主任于文国,常务副主任王文汉,副主任2 人,配备工程技术人员6 人。建委是农场基本建
设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场的基本建设、农田水利混凝土工程、房地产业、城镇规划、环
保、市政设施建设、建筑公司实行综合管理。

1994年10月,农场撤销建设委员会,成立建设科,科长王文汉。1996年徐英调任建设科党
支部书记。1997年3 月,撤销建设科成立建委,于文国(副场长)任主任,王文汉任常务副主
任,工程技术人员6 人。建委职权有所增加,管辖建筑公司、城建局、房产科、水暖公司、砖
瓦厂等。12月,乔选民任常务副主任(主持工作)。1999年1 月农场建委又改为建设科,乔选
民任科长,徐英任党总支部书记;房产科的房产管理业务及其人员划归建设科。2000年末,建
设科领导未变,员工31人。同年5 月1 日,房管所划出,成为独立的股级单位,股长王宏年,
全股14人,负责对全场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