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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环保机构

第五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环保机构



自1980年甘南县组建环境保护局始,农场就按县环保局部署开展环保工作。1987年12月,
嫩江农场管理局设立1 名兼管环保工作的人员,农场的环保工作由地方管理转归农垦内部管理。
但从1980~1990年,农场没设环保机构,也配备专职人员,环保工作由农场卫生防疫站兼管,
主要是征收一年一度的企业排污费。

1991年农场决定成立环境保护科,编制2 人,任命农场卫生防疫站副站长那国富兼任环保
科科长。虽有机构,但没有经费,对外称作查哈阳农场环境保护科,对内则属于农场卫生防疫
站内的一个科室。1991~1996年的6 年间,由于农场环保科和上级嫩江农管局环保局都处于初
建理顺阶段,都未全面开展各项业务。环保科主要业务一是配合管局环保局征缴一年一度的企
业排污费,二是负责办理辖区内居民个人建房的环境审批工作。

1997年1 月,孙金利任防疫站站长兼环保科科长。环保科正式成为正科级单位同防疫站合
署办公。1997~2000年,环保科在进行环境保护、环境监测及环保宣传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
狠抓和落实了《查哈阳农场1996~2010年环境保护治理规划》,并取得一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