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制
第三章 企业职工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制
农场从建场起,就设有劳动工资科(农垦局时称劳动人事局、兵团时期为军务股)。其
职责是:负责全场工人的接收、分配;工人调动时的工作关系、工资关系的办理;职工技术
教育与培训;工人工资的调整、工资发放的审批;安全生产等劳动行政管理业务。
1991年,劳动工资科科长邹本义,全科定编5人。1992年,吕清廉任科长。
1995年,劳动工资科与安全办合并为农场劳动安全科,定编6人,吕清廉任科长。1996年
1月,乔文祥任科长。
1999年3 月,农场劳动安全科撤销,劳动工资科与农场劳动服务公司合并,成立查哈阳农
场劳动就业分局。劳动就业分局保留劳动工资科的行政管理职能,下设再就业服务中心、职业
介绍所,定编9 人,乔文祥任局长。
2000年,农场成立“查哈阳农场劳动力市场”,同劳动就业分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二
块牌子。投资近60万元,在场直临街购置200 平方米楼房,作为劳动力市场场所。10月8 日正
式揭牌营业。劳动力市场的领导由乔文祥兼任,下设再就业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所,在编共1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