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社会保险 农场于1988年5 月成立嫩江农场管理局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查哈阳分公司,主要是为全民所
有劳动合同制职工积累养老基金,为职工积累失业保险基金和对离退休人员退休费进行统筹。
1991年,社会劳动保险查哈阳分公司隶属农场劳资科,各分场和种子公司均配1 名专职业
务员,场直单位均配备1 名兼职业务员。
1992年,长吉岗农场建制撤销,隶属查哈阳农场,其社会保险业务归属农场保险分公司。
1993年1 月,社会劳动保险查哈阳分公司更名为黑龙江省嫩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查哈阳
分局,同时与农场劳资科脱钩,成为独立的派出机构。5 月,社会保险分局为全场21531 名职
工建立了养老保险手册,同时对全场挂名职工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2283人,当年全场核减养
老费50.4万元。
1998年,农垦齐齐哈尔分局科研所建制撤销,归属查哈阳农场,改为幸福之路分场,其社
会保险业务归入查哈阳社会保险分局。
1999年1 月,齐齐哈尔分局水利工程公司建制撤销,归属查哈阳农场,社会保险业务归查
哈阳社会保险分局。
2000年1 月,农场下发了《查哈阳农场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行方案》,确定的参保单
位13个,参保职工5952人。
一、基本养老保险与离退休费社会统筹
1991年起,社会保险查哈阳分公司对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合同制职工提取并积累养老基金,
其提取标准是:企业按合同制职工标准工资的15%,个人按标准工资的3 %缴纳。
离退休费统筹基金采取双比例提取的方法,即:先按离退休费总额的70%提取,其余额按
固定职工工资总额分摊。
1994年,全民所有制固定职工,开始按本人工资总额的2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记入
个人养老保险手册。
1995年起,所有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3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部分纳入退休
费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实行空记账。离退休费统筹基金不断扩大按参保职工工资总额提取的比
例,降低按离退休费总额提取比例,最终达到按工资总额一个比例提取。使退休人员多少对于
企业没有影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社会化管理,逐步实行社会化发放。
1998年,农场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袭击,道路被冲毁,交通中断,银行无货币周转而
停止营业,离退休人员无法及时领到养老金,社会保险分局组成应急小组几经碾转,从分局社
会保险局支取现金25万元,用专车把养老金送往各单位,及时发到了离退休人员手中。
1999年9 月,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两个确保”精神,由农垦总局社会保险局、齐
齐哈尔分局社会保险局、查哈阳社会保险分局共同筹集货币资金7834万元,在国庆50周年前夕,
为全场离退休人员一次性补发了历年拖欠养老金总额的50%。
2000年,农场规定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实行货币收缴,由各基层单位财务或保险业务
专管员代收,统一交到社会保险分局。4 月,国家农业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社会保险
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查哈阳农场社会保险工作进行全面的调查,查清了部分退休人员
所反映的问题,并对农场社会保险工作提出了改进意见。8 月,农场根据省、部调查组的意见,
召开了全场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下发了《查哈阳农场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工作规定的通知》。
根据文件精神社会保险分局组织力量,用3 个月的时间,对全场各单位1995~2000年的社会保
险费缴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对,并建立了明细账,从而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险分局的业务及财
务管理工作。11月,农场决定把关、停、并、转单位的下岗职工向农业分场分流,社会保险分
局积极配合,制定了一系列方便措施,及时为480 名转岗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同年,
农场加大了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力度,在遭受严重的旱灾、雹灾,农作物大面积减产的情况下,
完成了当年社会保险费缴纳和养老金发放计划,并补往年欠缴养老费161 万元。
社会保险费收缴及养老金发放情况统计表
(1991~2000年)
表5-7 单位:人万元
注:1998年以前实行差额上缴,退休人员养老金由各单位自行发放,因此,对1998年以前
发放情况无统计资料。
为了彻底解决农场离退休费偏高问题,从1999年7月起,离退休人员增资款部分由国家财
政按季拨款,到2000年底国家共拨专款210万元,使农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首次得到国家财政
的补贴。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缴与发放
失业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保障职工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设置的专项基金,主要开支项目
是失业职工的失业救济金和失业职工在享受失业救济期间的医疗费。失业保险基金的提取标准
是:1991年以前企业按职工标准工资总额1%提取,全额上缴分局保险事业管理局;1992年开
始企业按工资总额的1%提取,个人每年缴12元,按失业保险基金的10%上缴管局社会保险事
业管理局;1997年改为20%上缴,其余部分留在农场。
1995年12月,社会保险查哈阳分局首次拿出46万元失业金,向依法破产的造纸厂失业职工
发放1~24个月不等的失业救济金。截止1997年,社会保险分局已向3个破产单位的1420名失
业人员发放失业救济金978万元,其中发货币251万元,其余部分以实物兑现。
1999年,为了落实中央“两个确保”精神,社会保险分局动用失业保险基金180余万元,
为糖厂、建筑公司等单位1987名下岗人员发放了基本生活费,保障了下岗人员的基本生活,稳
定了农场的社会秩序。
2000年,农场场直原国有工业单位全部转型,大批职工下岗和无工作,由于应享受失业保
险待遇的界限难定,应享受人员的数额较大,应到位的失业保险货币资金较少,所以,失业保
险金发放工作没有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