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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收管理

第二节 税收管理


  一、机构沿革

1948~1967年,查哈阳农场税金由甘南县平阳镇税务分局办理收缴业务。1968年,生产
建设兵团组建,税金由兵团自行收缴。1970年,在五十团、五十五团和六十七团分设了税务
营业所,各配专职人员2人,统归供应股领导。

1976年,兵团建制撤销后,查哈阳农场成立税务分局、属嫩江管局税务局领导。

1979年9月,农垦系统税务移交地方管辖,税金收缴上交甘南县税务局。1984年,国家税
务局实行第二步利改税,恢复了以前停征的税种,随着新税种的增加和业务量的增大,工作人
员由11人增至14人,王凤楼任局长。

1991~1994年9月,查哈阳税务分局,隶属甘南县税务局领导,为派出机构。1991年,农
场税务分局共有税干14人,助征员2人,分局局长赵文广,书记邵凤林。

1994年新税制改革,查哈阳国家税务分局和地方税务分局于9月19日分别组建,原税务分
局的14名税干及办公室财产等进行6∶4分配,国税分局8名税干,地税分局6名税干,国税
分局局长赵文广,地税分局局长邵凤林。

二、税制改革

1991~1993年是建国以来税制改革第五阶段的第二步利改税的实施阶段。

1991年起,农场税收按利改税要求,将原工商税按照纳税对象划分为产品税、增值税、营
业税等,同时对第一步利改税设置的所得税和调节税加以改进,并增设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车船使用税等。截止1993年底,农场除征收1991年征收的税收外,还增设了国营企业奖金
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集体企业奖金税、事业单位奖金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牲
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印花税、屠宰税等。

1994年新税制的建立,是建国以来税制改革的第六阶段。根据“统一税收,公平税负,合
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方式,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要求的税制体
系”的指导思想,农场税制也进行了改革。在农场范围内增收的税种规范为: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固定资产投资方
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1994年国家还对税收征管进行改革,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的纳税方式,建立有效的征管运
行机制,对税源有效控制,国税、地税分设,分别征管后,将各项税种进行划分管理,划分征
收,国家局主管消费税、增值税,入中央级金库,其它为地方局负责征收,入地方级财政。
1997年,设立了与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相应的稽查部门,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有的放矢地进行
监督和稽查。

三、国税管理

1994年国税分局单设以后,进行机构改革,设立了企业征收管理组、个体征收管理组和市
场征收管理组,开展国税业务工作。

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每年4 月份为税法宣传月,税务部门利用电视讲座、发宣传单等形
式,大力宣传税收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作用,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此后,在每年
的4 月都开展多种多样的税法宣传活动,促进全民纳税意识的进一步增强和当年税收任务的完
成。1995年,国税分局被甘南县政府授予文明分局。

1997年又进行征管体制改革,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的纳税方法,建立有效的征管运行机制,
加强对纳税人管理。国税分局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因地制宜以方便纳税人为原则,实行相对集
中征收,使管理趋于完善。同年1 月,为适应征管体制改革需要,国税分局下设企业稽查、市
场稽查、个体稽查等部门,由以征收管理为重点,转以重点稽查为主,有的放矢地对纳税人进
行监督和稽查。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条件下,形成税收征管的先进手段,严密协调税收征
管程序,强化税收及稽查工作的严肃性,使每年的税收指标都超额完成,并呈不断上升态势,
国税工作已走向科学化的管理轨道上来。

1998年,国税分局税干增至11人,协税员2 人,局长赵文广。国税分局加大依法纳税的力
度,强化征管,堵塞漏洞,查处各种偷逃税案件。

2000年,国税分局有工作人员9 人,负担着24个国有、4 个集体、304 户个体的税收工作。

从1999~2000年,税收减收主要原因:由于在1998年洪水的冲击下,农业生产收入不同程
度的受损,农场的社会购买力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社会商品零售额明显下降,致使个体税
收发生了变化;在1999年内,国有企业股份或租赁企业相继转制,停产停业,如查哈阳农场粮
油总公司的转制,雪花乳业集团的转制,银山造纸厂的关闭,查哈阳糖业总公司的停产,都在
不同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查哈阳农场国税分局当年税收任务的完成,累计税额为100 万元。

国税分局税收指标完成统计表

(1994~2000年)

表5-8 单位:万元



四、地税管理

1994年,地税分局组建之初,营业税的征管经历一个过渡阶段,地税分局征收管理国有企
业、个体户及私营企业。1996年,营业税税目中涉及到的个体业户仍全部归地税分局管理,如
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文化体育、服务业等。1997年以征收增值税为主的个体商业户、加工及
修理、修配业户,实行国地两局交叉征管,即国税分局征管增值税、消费税,地税分局征管个
人所得税。地税分局加强税干业务建设、组织业务培训,建立考勤、考廉制度,把考核结果作
为评价税务干部的依据,提高自身素质,对甘南县税务部门下达的税收指标进行分解、量化,
确定个人指标和征管范围,采取按月、按季均衡完成指标的滚动式税干考核法来强化内部管理,
做到奖罚分明。

1998年,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深化,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以纳税申报为基础,以计算机
为依托,以税务稽查为重点,为使新的税收征管工作深入到每个纳税人中间,地税分局做了大
量的宣传工作,印发传单,分发给纳税人,同每个纳税人签订征纳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义务,
为提高透明度,对全场范围内个体商业户纳税定额全部输入微机监控,并上墙公布纳税金额,
接受广大纳税人的监督,此外,还对辖区的11户国有企业、3 户私营企业全部输入微机监控管
理,对逾期申报的纳税人及时查处,纳税人按期申报率达98%。

1999年,地税分局采取会战形式,堵塞漏洞,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每次会战内容,根据情
况均有所不同,一般是侧重某一单项税收,兼顾其它,如进行个人所得税款清缴的同时,兼顾
清理黑户及发票使用管理。

2000年,地税分局为确保完成全年任务,把组织税收列为重中之重,强化税收征管,坚持
依法纳税,在全部业户中筛选出纳税大户,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分局领导重点抓,对于税收小
户同样不忽视,年初组织全体税干对辖区范围内的业户,普遍进行税务登记,调整纳税定额,
建立档案,并输入微机进行全方位监控,强化纳税申报制度,逾期罚款,每月对开、停业进行
三次不定期检查,对新开业户及时办理税务登记,确定定额,上报输机,对虚停实营户进行补
税罚款,经过采取严格的征管措施,使自觉申报率达98%以上。分局对全体税干开展经常性的
优质服务教育,要求税干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严格落实首问制、公示制、承诺制等,既融
洽了征纳关系,又提高了税干的整体素质。

2000年,强化“户籍”、“地域”、“主体化”管理。取消专管员管户以后,在实际工作
中,出现了一些漏征漏管现象,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按照县局的要求,分局对所辖业户,
按照地域、工作量、难易程度,划块落实到人头,专人专管,责任到人,对所有业户进行登记,
建档输机监控。分局对辖区内的场直、分场、连队、村屯进行了细划,设专人管理,使其职责
明确,这种办法的实施,使税收环境和秩序大为好转,征管水平也上了一个档次。

2000年加大清欠力度,弥补税收不足。几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农场欠税总额达100多万元,
严重地影响整体税收任务的完成,为了尽可能压缩欠税,选派精兵强将进行分兵把口,限期清
欠。同年12月,仅一个月的时间,分局共清理欠税50多万元,在规定的时间内,超额完成了清
欠任务。

地税分局每年至少搞两次税收会战,打击违法行为,每次会战时,有重点内容,同时兼顾
其它。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的运行,使税收工作逐渐走上科学的管理轨道,每年的税收指标呈不
断上升的趋势。

地税分局税收指标完成情况表

(1994-2000年)
表5-9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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