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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民政工作

第六节 民政工作



农场的民政工作,1994年以前归甘南县民政局管辖。具体业务由场司法科代管。1994年4
月,农场成立民政局。民政局与司法科合署办公,隶属嫩江农场管理局民政局领导。由司法科
长王兴林兼任民政局长,并配备民政助理员1 人。各分场、场直各单位均配备1 名兼职民政助
理员。农场民政局的主要工作是负责优抚残联、殡葬、结婚登记等项工作的具体事宜。

1997年12月,于登肖任司法科科长兼民政局局长。

1999年1月,黄德福调任司法科科长兼民政局局长。

2000年,农场民政局在社区管理、社区建设方面进行重大改革,把总场场直6268户、
16599口人按其家庭住址统一规划,设两个街道办事处,10个小区居民委员会进行辖区管理。

一、婚姻登记

农场的婚姻登记工作,从建场到1962年由平阳镇政府负责办理。1962年2 月,经甘南县批
准,在查哈阳农垦局成立金光镇政府,由镇政府办理结婚登记。1968年组建兵团后,镇政府随
之撤销,由团保卫股负责办理结婚登记。1978年3 场合并后,由甘南县民政局主管,农场司法
科代管。1994年经省民政厅授权实行系统管理,农场的民政工作才开始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1994~2000年,场民政局共完成婚姻登记3844对,复婚登记21对,办理离婚463 对,未出现不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事件发生。

结婚登记情况统计表

(1994~2000年)

表6-14 单位:对



二、优抚工作

在农场职工的队伍中,有建场初期参加开发北大荒的老职工,有解放战争或抗美援朝入伍
的转复军人,有1958年集体转业的官兵,有响应党的号召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等。这些人在祖
国的解放和建设中,有的多次立功,有的成了残疾,有的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农场民政局对在
战争中和国家建设中牺牲的烈士家属发放抚恤金,为致残人员发放优待金。

优抚情况统计表

(1991~2000年)

表6-15 单位:元 人



三、救济工作

1991~2000年,场民政部门累计发放困难救济、灾民救助捐物,累计127万余元。

困难 灾民救济捐物发放情况统计表

表6-16 单位:吨 元 件 双



四、义务兵优待金征集

为解决义务兵的后顾之忧,使义务兵安心服役,国家制定了义务服役期间给予一定的补贴
的政策。国家的这一政策,由农场民政局具体实施。农场所属住户每年每户统筹义务兵优待金
8元,有单位的住户由单位代扣代缴,没有单位的住户由民政局收缴。农场民政局认真执行农
场的决定,连年按期完成了征收任务。

五、殡葬管理改革

为促进农场殡葬改革的进一步落实,1996年农场民政局与司法科联合自筹资金购买1辆殡
葬车。1998年11月,民政局局长于登肖,民政助理李鸿、孙英华自筹资金建起3200平方米的骨
灰寄存处。

六、选民工作

农场地处甘南县境内,选举人民代表参加甘南县人大代表大会,民政局负责选民登记,核
发选民证。1990年全场分10个选区,选出农场出席甘南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1人,组成农场代
表团参加甘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1993年11月组织选举出农场出席甘南县第十二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10人,组团参加甘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农场副场长刁家本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上
当选为县人大副主任。1997年10月,组织选举出农场出席甘南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组成农
场代表团,参加甘南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会上副场长翟慎龙被选为甘南县人大副主任。
1999年3月,翟慎龙调出,补选副场长毕忠臣为甘南县人大副主任。

七、社团管理

农场民政局担负社会团体组织的管理及残疾人救助等项工作。1999年6月18日,农场成立
了“残疾人联合会”,会员有近400名残疾人,同时,召开了第一次代表大会,黄德福(民政
局局长)当选为理事长。7月22日以后,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
民政局在农场“6.15”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取缔了农场的“法轮功”组织,并配合有关单位
对“法轮功”习练者逐一谈话做工作,使之认清“法轮功”是伪科学,并不再练习“法轮功”,
“法轮功”非法组织在农场彻底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