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立案查处
第三节 立案查处
1、姬××挪用公款案
1992年1月28日,乳品厂财务成本会计姬××因个人买楼缺钱,找到主管会计孙××说在
太平湖牟××奶点支2.5万元,孙表示同意就给做了支出凭证,姬××便以牟××的名字写了
借据支出25万元。过一段时间牟××的奶点黄了,姬××于是在同年11月30日又对孙××说把
她借的2.5万元调到海洋分场二队侯××奶点的账上,孙××听后又照此办理。1994年春节前,
侯××到乳品厂财务室对账知道此事,姬××对孙××说把她用的25万元再调到花香五队张×
×奶点的账上。这样,孙××又将此款调到花香五队张××奶点账上。1994年3月4日,张×
×发现奶点差款到乳品厂对账,姬××便说自己买楼用了你奶点25万元,不耽误你兑现奶资。
当时张××表示同意。但以后姬××一直没有还此款,致使挪用25万元公款达两年零半个月。
姬××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买楼以借奶款为名占用公款及孙××以职务之便为他人挪用公
款买楼,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经农场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1)给予姬××、孙××行政开除察看处分一年;
(2)开除察看期间应分配不叙职工作,给临时工资,取消奖励工资和浮动工资;
(3)开除察看期间由乳品厂另行安排工作;
(4)经纪律检查委员会讨论决定取消姬××预备党员资格;
(5)收缴姬××挪用公款25万元本金,并按银行利率按挪用时间收取利息。
2、张××挪用公款案
1995年查哈阳农场糖厂以糖抵贷和房屋租金偿付甘南建设银行。甘南建设银行委托张××
(甘南建设银行金光办主任)销售此糖。张××售出糖2052.17 吨,销售金额7659565.30元,
上缴县建行6954137.73元,未收回的糖款253350.00 元,替农场水暖公司还贷款3 万元,买手
机37100.00元,垫付糖费用和饭费26823.57元,库存现金930000元,余下348845.00 元被其挪
用给他人和自己占用。张××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掌管的公款挪用他人和自己占用,构成挪用
公款罪,被甘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 年。
农场纪检委根据张××的犯罪事实,经讨论决定给予张××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