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小康队建设

第三节 小康队建设



  黑龙江省农垦系统小康场、队创建活动从1993年开始。

1994年,嫩江农场管理局党委下发了嫩垦发[1994]11号文件《关于印发嫩江局小康场、
队建设规划的通知》,通知制定了嫩江局小康场、队建设规划(1994~2000)和小康队建设标准。

嫩江农场管理局党委制定的小康队建设验收标准是:

1、人均纯收入2000元/年;

2、人均家庭纯财产4000元;

3、人均砖瓦结构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

4、高中普及教育率85%;

5、卫生自来水入户率达95%;

6、有三室两场(文化室、阅览室、会议室、排球场、篮球场);

7、无计划外生育;

8、队容队貌整齐、清洁并有统一规划。

农场的小康队创建活动始于1993年,与农场总局基本同步。1993年收到总局党委下发的
[1993]26号文件后,农场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1993]13号文件《关于抓好金光分场小康
带头队的通知》,通知决定金光分场第五生产队为全场奔小康带头队,从而拉开了农场创建小
康队活动的序幕。

1994年,根据嫩江农场管理局党委制定的小康队建设验收标准,农场狠抓了小康队建设,
经过3年努力初见成效。1995年,总局、管局联合组成的小康队创建验收组来农场进行检查验
收。通过检查验收,金边分场第六生产队已经达到小康队建设标准。5月,金边分场第六生产
队党支部被嫩江农场管理局党委授予“奔小康红旗党支部”。1996年1月,金边分场第六生产
队被总局党委授予“小康队”称号。

1996年,农场党委下发[1996]5号文件《关于加速小康队建设的决定》,制定了1997~
2000年农场实现小康队建设规划。

1997年,金光分场第五生产队经过联合验收,已符合小康队建设标准,被农场评为“小康
标杆队”。1998年,队党支部被农垦总局党委授予“奔小康红旗党支部”。

1998年,由于遭到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袭击,农场总局没有组织进行小康队检查验收。同
时,因国家收购粮减少,农场出现卖粮难等现象,1999~2000年农场没有小康队创建达标单位。

农场开展小康队创建活动8年,虽然只有金边分场六队、金光分场五队跨入小康队行列,
但小康队创建活动的开展,使各生产队的面貌得到改观。各生产队都按“小康队建设验收标准”,
对生产队的居民区进行统一规划,修建沙石路面、栽树绿化;对畜禽舍、柴草堆放都进行统一
规划,改善居住环境,使队容队貌达到整齐、清洁,从而促进了生产队的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