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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遗与纠误

3、补遗与纠误



第二轮修志工作,即续志工作开展以后,场志办收到了许多老领导、老劳模、老垦荒的书
面或口头意见,对《查哈阳农场史(1948~1990)》提出了不少补遗与纠误之处。

现选其重大几处刊载如下:

补遗

(1)《大事记》(《查哈阳农场史》第1页):1947年9月,遵照党中央、毛主席关于
“建立巩固东北根据地”的指示,嫩江省人民政府以省财政厅厅长赵北克的名义在省会齐齐哈
尔市发出布告,招募工人和青年学生到原日伪开拓团旧址“大烟筒”地区创办公营农场。它也
意味着查哈阳农场(初建场名称“平阳农场”)从此诞生了。

(2)《职工教育》(《查哈阳农场史》第四编第27章第3节,为318页):1978年2月,
查哈阳地区丰收、查哈阳、金边3个农场合并后,在原金边农场场部成立了“查哈阳农场干校”。
从干校成立始到1986年干校撤销,年间先8后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8期,其中,护士班11期,医
生提高班4期,生产队技术员班14期,党支部书记班8期,共青团干部班7期,学习“十二大”
等理论班12期,机务驾驶员班15期,汽车、四轮驾驶班4期(由甘南县交通局举办),公安、
政法班3期,总计培训人员达6000余人次。第一任干校校长和校党总支书记分别是苗国峰、暮
春林。1983年3月王绍武任校总支书记。1984年冯学文任校总支书记。干校刚成立时,副校长
为戴崇礼、徐少云。以后任副校长的有乔文权、于力翔、李方庭。全校教职员工共24人。1986
年3月,农场干校撤销,在其原址成立“查哈阳农场第一职业高中”。

纠误

(1)《大事记》中1958年记载(《查哈阳农场史》第8页):“11月,查哈阳农场与甘
南县平阳乡、查哈阳乡合并为查哈阳人民公社,隶属于甘南县”。应为“11月,查哈阳地区办
事处(属省国营农场管理厅派出机构)与甘南县平阳乡、红星乡、查哈阳乡合并为东方红人民
公社,隶属于甘南县”。

(2)《场区变化》(《查哈阳农场史》第一编第2章第4节,第43页)中记载:“1958
年,农场改为查哈阳地区办事处,下属稻花香农场、查哈阳农场(现金光分场)、诺敏江农场
(现新立分场)……”中的诺敏江农场场址不是“现新立分场”,而是现在的稻花香分场七队。

(3)《粮油加工业》(《查哈阳农场史》第二编第9章第7节,第165页)中记载:
“加工厂于1982年升为科级单位。书记刘永生,厂长王占山。1984年书记王占山,厂长张金
富。1986年厂长王占山,书记宋作云。”应为“加工厂于1981年升为科级单位。书记王占山,
厂长张金富。1986年厂长王占山,书记宋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