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林业管理

第三节 林业管理




  两场建场初期,牧场林业生产缺乏技术管理。苗木裸露管理,水分蒸发,致使成活率不高,
加之猪、羊散放,滥砍滥伐,结果是“今年造一片,明年看不见”。

  1975年两场合并后,牧场加强了林业生产的管理,1983~1984年间造林20 532亩,是两场
合并前的 5倍。重视苗木生产基地的建设,各生产队都建立了苗圃,配备了专业人员及专职护
林员。1982年林业从农林科分出,成立了林业科。1994年林业科、站合并,独立核算,建立永
久性专业苗圃238亩;配备林业技术人员 3名,专职护林员8名。1998年林业站撤销,改为林业
科,人员1名。管理全场的林业工作。

  1975~1995年间牧场只有春造林,无秋造林。1996年以来,牧场加强“两化”农田林网化、
道路两旁绿化和生态林业建设,加强了秋造林工程建设。在林业生产管理上,每年春秋两季牧
场都制定年造林计划,按计划任务搞技术书和造林图。植树季节过后,就组织检查验收,对以
往所造的林带,也定期进行逐地决逐株数的普查。为了保证林木正常生长,防止林带破坏和个
人的偷盗砍伐,1983年以后,牧场配备了专职护林员,并颁发了护林检查证。根据黑龙江省农
场总局下发的《林木管理条例》,牧场也相应地下发了《林木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和补充规
定。对一些建设上需砍伐的林木,事先提出申请报告,按规定逐级上报,经批准后进行砍伐。
对一些需要更新、间伐的林带,做到了林业管理人员亲临现场检查后再进行处理。对私自盗伐
和不符合手续的滥砍滥伐现象,一经发现都做了严肃认真的处理。使广大职工群众树立了爱林
护林的责任感,林业管理上走上了规范化。建场以来,木材生产总额为 3 160立方米,现行采
伐限额1 000立方米,1995~1999年采伐量1 910立方米,抚育面积13 000亩,造林面积13 200
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