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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粮食管理与上交

第五节 粮食管理与上交




  1973年,牧场正式成立了专职机构——富裕牧场商贸科,科内有专人管理粮食征购,三留
粮的安排及有关粮食的调配工作。1981年,成立了商粮贸公司,主要负责牧场粮食的产、销、
缺情况及肉牛、大豆出口,有计划地组织上交和加工内销的平衡工作,保证国家上交粮及外贸
出口任务的完成。1993年改为粮食科辖管粮油经销处,即科厂合一。各生产队有专职或兼职粮
食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抓好场院粮食处理,确保上交粮食和入库粮食的标准,严格粮
食入库及交粮运输手续。

  1975年后,全场实现了晾晒场院的水泥化和各生产连队储粮仓库砖瓦结构化,改善了粮食
处理及仓储条件。保管人员随时注意检温,掌握准确数据,杜绝减少了粮食在存放过程中的霉
烂及其他损失。

  1982年以来,粮油加工厂在原料(原粮)保管上实现了科学化、规范化,粮食做囤机械化,
全场粮食储存能力可达1万余吨。

  为了加快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加强粮食收购管理,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保障粮食供应,
保护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合法权益,1999年,国务院制定颁布了《粮食收购条例》,从1999
年1月1日起执行。

   向国家上交粮豆情况统计表(1960~2000年)
  表3-17 单位:吨



  续表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