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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农副产品收购与贸易

第七节 农副产品收购与贸易




  1990年以来,牧场生产的粮食除上交国家和三留粮,在完成场利、费、税收缴后,家庭农
场手中的余粮全部由粮食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序地推向市场。从1984至2000年,粮食科为解
决余粮销售的问题,经多方努力,除自筹资金外还积极引进外来资金搞议购议销。使农场的余
粮转换为现金,为下一年度的生产解决了资金。

  对外贸易工作始于1979年,当时在商业科配有一名科员兼抓此项工作,收购点在场商店收
购部,主要是每年一度的组织牧场货源出口鹿茸、肉牛等。

  通过几年的贸易出口,加之牧场党委的重视,决定由原来基础上扩大农副产品的出口,即
大豆出口。1989年 9月管局对外贸易工作会议在牧场召开,牧场认真总结贸易工作中的管理经
验,并形成书面材料,向全省推广。

  由于市场变化,1995年农场撤销外贸公司。

   牧场历年贸易出口商品情况统计表(1990~2000年)
  表3-19



  续表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