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社会保险 根据总局关于认真执行改革劳动制度四个暂行规定的要求,于1989年1月1日牧场在劳资科
中设立社会保险组织,肖恩厚任经理。1993年农垦齐齐哈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富裕牧场分局
成立,负责实施牧场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工作。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根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执行改革劳动制度几个规定的通知》, 中发
(1986)9号文件精神,牧场自1985年 3月以后新招收的1 553名劳动合同制度工人,实行完全积
累式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企业和合同制工人本人按一定比例,企业按劳动合同制工人标准工资
的15%,个人按标准工资的2%, 共同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时间从1989年起至
1994年底止。
第二阶段:根据《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黑政发(93)
65号的通知,从1994年1月1日起,全场固定职工个人也按标准工资的2%,缴纳养老保险金。
第三阶段:从1995年起,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发
(95)6号文件精神,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制度。(1)每个职工按统一要求填写养
老保险卡片;(2)按卡片将参保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基础数据全部输入微机, 对个人账户实行微
机管理;(3)每年发给职工一张对账单,经职工审核后,贴在养老保险手册上, 正确记载了职
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整个过程,退休后作为领取养老金的唯一依据,职工调转时作为转移的依据。
第四阶段:总局下发了黑垦局文(98)114号文件 《黑龙江省垦区实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的暂行办法》,从1998年 1月起,基本养老保险费在总局范围内按工资总额一个
基数,一个比例缴纳。
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统计表(1989~2000年)
表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