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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制度建设

第二节 制度建设




  审计科建立之初,为提高对审计工作的认识,深入进行了审计宣传,提高对审计工作必要
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取得各方面共识和支持, 举办财会人员学习班,深入学习 《会计法》、
《财政法规》、《审计条例》。审计科制定了月审、季审、会计自查报告制度;月审、季审原
始记录,签章制度;月审、季审汇总报表总结制度;月审、季审技术考证公示制度;月审、季
审重大问题报告制度;月审、季审暂停拨款(物)调转制度;对先进单位、个人考证奖励制度;
违纪违规内部控制制度,基础业务考核等项制度。1988年,审计工作从机构、人员、任务逐步
走向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稳定了定期审计,完善了审计制度,全场财会人员不断增强法
制观念,提高业务素质,为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科学管理财务起到了促进作用。1990年下发
了《对财会人员工作审计评价内容的补充通知》,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1991年嫩垦审字 1号
文件,明确了审计工作要为垦区“两兴、两稳、一优化”工作方针和垦区百亿斤商品粮基地建
设服务。认真执行“积极发展逐步提高”的审计工作方针和“监督与服务并举,财务收支审计
与经济效益审计并举”的要求,真正发挥了审计在经济活动中高层次的监督职能。随着改革的
不断深入,特别是机构改革以后,审计科与纪委、检察、监察合属办公,使其职能作用得到充
分发挥,成为牧场经济工作保驾护航的主要环节。